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月2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杭州华大序风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华大序风”)近日收到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商业与财产法庭的诉讼材料,因被指滥用机密信息及侵犯商业秘密,成为一起索赔金额不低于1000万英镑(所有被告合计)诉讼案的被告之一。案件已立案但暂未开庭审理。
公告显示,本次诉讼的原告为OXFORD NANOPORE TECHNOLOGIES PLC。除华大智造和华大序风外,另有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大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共七家公司被列为被告。
原告在诉讼中称,自2014年起,华大相关主体通过其MinION Access Programme(MAP)计划获得测序设备、技术及相关保密信息,并于2017年8月、2018年11月分别与部分被告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了限定使用范围、不得用于开发竞争性产品及保密义务等内容。原告认为,被告方开发的Cyclone SEQ WuTong02测序仪产品构成竞争,并推测各被告均实质上参与了该纳米孔技术的开发及/或商业化,因此以违约、滥用机密信息和侵犯商业秘密为由提起诉讼。
原告的诉讼请求包括:禁止被告及相关方滥用和侵犯商业秘密;禁止销售、许可或使用Cyclone SEQ WuTong02测序仪或体现实质上相同测序技术的任何其他测序仪;要求对损害赔偿或利润核算进行调查并支付应付金额及利息;要求被告销毁或移交使用原告机密信息设计的所有材料和物品;以及要求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利息及原告维权相关开支。
华大智造在公告中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尚处于起诉材料的送达阶段,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指出,2025年度纳米孔测序相关业务收入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不到3%,相关业务板块在公司整体营收结构中占比较小,且相关产品未进入英国销售。本次涉诉事项仅涉及华大序风的纳米孔测序相关产品,不涉及公司其他测序产品,亦不影响公司其他板块业务的开展。
关于潜在赔偿责任,华大智造强调,根据公司与华大序风签订的《经销协议》以及与深圳华大科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杭州华大序风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公司及华大序风因本次侵权诉讼而承担的赔偿责任最终将由深圳华大科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告同时提示,本次事项后续将涉及提交答辩状或反诉、案件管理会议、证据开示、庭审等多个司法环节,整体审理周期较长,案件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无法准确判断本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及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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