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9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2025)沪73民终1189号案——“美杜莎”AI大模型著作权侵权纠纷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作为AI生成内容著作权保护领域的又一个标志性案件,该判决对复制权在AI场景下的适用、平台注意义务边界、AI生成物的作品资格等前沿问题上作出了重要的司法裁判。本文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典型意义与行业启示四个维度,对本案进行简要评析。
只要证明云存储空间中的侵权作品不是由平台自行上传,核心规制问题就应该聚焦于对用户分享涉嫌侵权作品的追责。只要云存储平台被动响应用户指令,其身份就仍然是“服务提供者”进而纳入“避风港”规则的治理范围。围绕云存储平台的争议焦点,就应回到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主观过错以及在获知侵权作品传播后应采取何种程度的必要措施。
2026年5月1日,围绕同一对当事人(三星电子与中兴通讯)及同一轮全球交叉许可谈判,中国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与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Patents Court)在几乎同一时间分别作出涉及全球FRAND条件的裁判,且在许可期限和金额上得出显著不同的结果。这一情形在全球SEP司法史上尚属首次。多家海外专业媒体及国际律师事务所随即对重庆判决进行了分析,其评论重点并未局限于具体费率高低,而是集中在并行全球FRAND裁判的制度含义、方法论差异及对国际许可秩序的影响上。本文即对主要海外媒体观点进行学术化梳理。
FRAND原则中的“公平、合理”与“无歧视”从不同角度对于专利权人和实施者进行了限制,其中“公平、合理”强调个体与整体的关系,而“无歧视”则强调个体与个体的关系。虽然FRAND费率在标准必要专利所涉三类案件中均是审理重点之一,但不同类型的案件对于FRAND费率的证明程度要求有所不同。FRAND费率的确定通常采用两种方法:自上而下(Top-Down)法与可比费率法,二者可以相互验证。上述方法中所使用的参数,不仅与产品相关,亦需要与专利相关。在使用的参数及计算逻辑均具有合理性的情况下,据此推算的费率至少在个案中可被认定符合FRAND要求。
针对功能聚合类商品这一特定种类商品的类似性的判定,杜颖教授撰文指出:“解决问题的金钥匙应该是透过现象看本质,……,应坚持重义轻形,而非得形忘义”“应主要以功能和用途为核心展开,辅之以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因素,由此构成类似性判定之‘义’。”对此观点,笔者深表认同,并认为杜教授针对功能聚合类商品提出的“重义轻形” 原则,同样适用于其他类型商品类似性的判定。
本文以为,应该坚持重义轻形,而不是得形忘义,应穿透现象直击本质,通过商品的主要功能和用途,结合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判断市场或者相关公众的重合度,把握商品的本质属性,而不仅仅是拘泥于商品的物理形态或物理特征,为新兴产业的发展留足空间,避免以商标遏制新兴产品顺利进入市场,窒息市场活力,为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市场包容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知产财经》特邀请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教授、博导,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龙小宁做客“知产财经”直播间,为读者分享经济分析报告的专业价值、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的作用以及在全球知识产权案件中的使用情况等重磅话题。
点击查看2月5日,专利许可平台Avanci宣布,旗下Avanci视频(Avanci Video)项目已成功签下首位被许可方。与此同时,Avanci Video也正式对外公开了其针对视频流媒体服务的核心费率方案及费率调整机制。知产财经特邀Avanci Video项目负责人Judy Yee,就项目的运营现状、许可框架、定价考量及未来规划等问题展开对话。
点击查看今年正值Sisvel旗下Wi-Fi 6、蜂窝物联网(Cellular IoT)及5G多模许可项目启动三周年,其核心许可项目的最新进展如何?今年早些时候Sisvel调整Wi-Fi 6企业级产品许可费率等关键决策背后存在哪些市场考量?Sisvel开设深圳办公室后将针对中国市场部署哪些战略?Sisvel未来是否会推出新的专利许可项目?基于此,知产财经特约Sisvel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Mattia Fogliacco先生,围绕上述话题,展开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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