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邱政谈 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编者按:2026年4月11日,由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知产财经联合主办的“消费品品牌保护与商标维权”实务研讨会在福州顺利召开。会议汇聚学术、司法、产业界代表120余位,围绕消费市场商标侵权新型形态、维权难点、规则完善等核心议题展开研讨,为企业品牌保护与健康发展提供专业的实务指引。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邱政谈围绕“多平台立体侵权的维权困境及解决”进行主题演讲,知产财经对其主讲内容进行了整理,以飨读者。
感谢主办方的邀请,很高兴能够参加本次研讨会。我所在的团队早年主要为头部互联网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专注处理各类商业诉讼,涵盖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垄断等多个领域。近年来,随着消费品行业的快速发展,我们将服务重心逐步转向该领域。然而,当我们用传统互联网思维办案思维去处理消费品行业相关案件时,发现遇到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次分享,我将结合自身及团队的实务办案经验,重点围绕消费品行业多平台立体侵权案件的维权困境,以及我们探索总结的初步解决思路展开,重点介绍在实务中遇到的突出难题,并分享部分实操性解决方法,为各位同仁提供参考。
一、消费品多平台立体侵权的困境
早年,我们接触到的商标类侵权诉讼案件多为单一主体、高标的额,通常同一个主体涉及的销售数额巨大,通过一个案件就能很好地解决。但随着近年直播电商的兴起,小红书、抖音等平台纷纷布局电商领域,侵权者的操作模式也发生了变化。其不再局限于淘宝、京东等传统电商平台,而是在多个平台采用不同主体进行注册,开设多个店铺。这些主体外显的股权、法人关系毫无关联痕迹。
这给权利人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即使经过一系列调查发现这些主体背后其实都是同一个控制人,也很难将这些案件合并起诉审理。对权利人而言,需要分散大量精力处理多个案件,才能实现全平台侵权打击的效果;而对法院来讲,单个案件的处理精力并未减少,但权利人的工作量却大幅增加。简单来说,核心困境可概括为:明知这些侵权主体属于同一个团伙,明知不同主体、不同平台的多个店铺总销量巨大,却难以具体查明关联关系;明知侵权人获利丰厚,却难以在司法审判中依据被告人获利情况争取较高判赔额。
二、消费品多平台立体侵权的四大维权难点
第一个难点是取证难。这与法律适用关联不大,但却是律师处理实务过程的棘手问题。一方面。侵权者会在多个平台开设多个店铺,每一个店铺可能都有相应的上百个链接,全平台相加预计有成百上千个链接。受限于权利人自身取证能力以及公证成本等问题,无法对全平台各个店铺的所有链接进行公证保全,取证难度极大;另一方面,抖音、小红书等平台的侵权售假并不会在外显店铺的固定链接上显示这些侵权内容,而是采取直播形式进行销售,即侵权链接仅在直播时上线,直播结束后立即下架,窗口期极短。这既给维权监测带来困难,也增加了证据保全的难度。实践中曾遇到侵权人故意调整直播时间(如从晚上10点改为凌晨2点)规避监测的情况,即便律师或企业法务能加班监测,公证员也无法配合进行夜间证据保全,进一步加剧了取证难度。此外,即使提起诉讼,很多侵权人依然嚣张,并不会急于下线侵权链接,甚至会在直播过程中更换新的侵权链接。在此过程中委托维权机构或监测机构同步实时进行监测,监测过程发现,检测当天的销量显示为200万,过段时间后销量上涨至1000万。此时,作为权利人,可能需要更换新的标的,进而引发级别管辖的变更,增加了维权的复杂性。

第二个难点是案件程序难。如前所述,侵权者可能会用小公司、个体工商户等形式注册不同主体,且无外显的股权关系、法人关系关联,传统的并案思路没办法适用到此类消费品侵权案件当中。很多法院可能因为审查障碍,拒绝并案处理,给权利人带来了不小挑战。同时,如果涉及多平台、多主体、多个店铺,可能需要法院协助出具大量协查函或调查令以调取这些主体背后的销售数据或后台数据,且每个平台、每个主体可能都要单独走程序,权利人需奔波于不同地方调取证据,程序繁琐且耗时耗力。
第三个难点是侵权定性难,本质上还是因为取证困难导致的。部分侵权链接在外显内容中不显示所谓的侵权商标,但实际上其会在直播口播过程中提及侵权商标,消费者收到的商品吊牌上也会印有侵权商标,这就要求权利人必须对每一个链接进行购买取证,仅通过简单的前端页面取证,无法证明侵权事实。此外,侵权人还会在直播中采用模糊话术(如这是某某品牌原版原料的款式),或者在直播过程中展示权利人官方旗舰店的页面以诱导消费,进一步增加了侵权定性的难度。
第四个难点是赔偿计算难。侵权人可能在多个平台开设有数十家店铺,需要多平台发送多个协查函,并且调取出来单个店铺销量可能就有数十万行。多店铺数据汇总后,权利人难以设计合理的筛选条件,准确计算出具体的侵权数额,给赔偿主张带来极大障碍。
三、消费品多平台立体侵权的核心解决思路
首先,最核心的解决思路是核查主体并案的关联度。可从五个维度入手,挖掘不同主体、不同店铺之间的关联关系,为案件并案审理提供支撑:一是店铺名称的协同性,重点关注不同平台店铺名称的近似性、命名逻辑的一致性以及店铺头像的统一性,这些均能体现内在关联;二是链接名称的协同性,同一个控制人,在不同平台开设的店铺,其链接命名方式往往有迹可循,我们会梳理相关证据,并且在说明文档当中附上相应的证据内容和截图,供法院审查;三是主体隐性关联,通过核查法人任职情况(如法人是否担任另一家公司的监事)、登记的年报电话之间的关联,以及注册地址的关联性等,挖掘隐形关联线索;四是发货地址的协同性,通过公证保全,梳理不同平台、不同店铺的发货人、发货地址是否存在相应的协同性;五是商标背签的协同性,部分侵权商标的防伪码,最终扫出来的不是官网,而是同一个盗版网站或者没有失效的网页,这也是证明关联关系的重要依据。
此外,我们已编制流程化文档,对前述关联线索及证据予以系统化梳理呈现,以利法院审查。针对多平台侵权案件频发的情况,我团队总结提炼了相应操作规范,可通过文本输入自动生成关联说明文档,有效减轻权利人的维权负担。
其次,注重侵权范围的固定。实践中,若单一店铺调取出的数据已有数万条,多个店铺的数据汇总后则可能多达数十万条;从侵权数额来看,单一店铺的侵权数额可能仅为数百万元,但多个店铺叠加后的总侵权数额则会大幅提升。在此情形下,需要重点关注前端取证页面和后台调取数据之间的差异。受限于前端取证能力,权利人仅能获取侵权人直播结束后未下架的侵权链接,然而大量销售数额实际产生于直播过程中。因此,需要借用第三方的工具补充取证。例如,抖音平台的第三方工具“蝉妈妈”可以体现出每一个达人、每一个店铺在一个自然月的直播场次,以及每一场直播上架的侵权链接以及相应图片等关键信息。基于此,在前端无法完成证据保全的情况下,也可以借助第三方数据平台以及人民法院调取出来的后台数据,通过名称、单价等特定条件进行筛选整理,核算本案的具体侵权数额,并辅以合理的赔偿利润率梯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向人民法院详细展示侵权主体的实际获利情况,为赔偿主张提供充分、有力的支撑。
最后谈一点行业展望。在实务办案过程中,即使开展了大量的取证、核查工作,受限于权利人的举证能力,仍难以全面、准确认定侵权主体的侵权数额。希望未来各位同仁能共同探索、完善举证思路,帮助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更准确地查明侵权事实、核算具体的侵权数额,推动消费品品牌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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