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7日,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主办、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承办的“科技成果赋智企业‘深度行’活动暨‘创新·融合·治理’标准必要专利大会”在北京召开。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孟雁北教授围绕“反垄断法视角下专利池合规的观察与思考”主题进行演讲。知产财经对其发言内容进行了编辑整理,以飨读者。
随着平台规模的日益壮大和平台经济的不断发展,互联网平台逐步呈现出混业经营、参与分成、内容合作的发展趋势,在网络著作权侵权中扮演的角色趋向多元,导致平台责任的认定愈加复杂,“通知—删除”规则面临适用局限性。为准确界定平台责任,应在立法与司法的边界内进一步明确互联网平台在网络信息传播中的义务,依据“守门人”理论、危险控制理论、“第三方义务”理论,在特定情况下赋予平台过滤审查、监督治理、违规惩处的义务,并在侵权行为发生时综合考量平台的经营模式、技术水平、成本与获利状况等诸多因素,对“通知—删除”规则的具体适用进行优化和完善,在法律框架下探索帮助侵权、直接侵权责任的构成,依法审慎、公正地界定平台责任。
版权保护的核心锚点应当是“人类在作品中的智力体现并予以表达”。这包括创作者独特的构思与表达、作者与表达的对应性,以及在生成过程中体现其主观选择的迭代筛选与表达修改。本文旨在通过中美比较法的路径,初步系统地论证为何这种“智力体现”的质量(而非其数量或控制)是界定AIGC版权唯一合法且有效的标准。
针对功能聚合类商品这一特定种类商品的类似性的判定,杜颖教授撰文指出:“解决问题的金钥匙应该是透过现象看本质,……,应坚持重义轻形,而非得形忘义”“应主要以功能和用途为核心展开,辅之以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因素,由此构成类似性判定之‘义’。”对此观点,笔者深表认同,并认为杜教授针对功能聚合类商品提出的“重义轻形” 原则,同样适用于其他类型商品类似性的判定。
本文以为,应该坚持重义轻形,而不是得形忘义,应穿透现象直击本质,通过商品的主要功能和用途,结合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判断市场或者相关公众的重合度,把握商品的本质属性,而不仅仅是拘泥于商品的物理形态或物理特征,为新兴产业的发展留足空间,避免以商标遏制新兴产品顺利进入市场,窒息市场活力,为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市场包容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笔者认为,依据NBS商标许可费合理倍数确定的损害赔偿金额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商标的市场价值,并有助于遏制我国目前存在的商标滥诉和商标囤积乱象。
今年正值Sisvel旗下Wi-Fi 6、蜂窝物联网(Cellular IoT)及5G多模许可项目启动三周年,其核心许可项目的最新进展如何?今年早些时候Sisvel调整Wi-Fi 6企业级产品许可费率等关键决策背后存在哪些市场考量?Sisvel开设深圳办公室后将针对中国市场部署哪些战略?Sisvel未来是否会推出新的专利许可项目?基于此,知产财经特约Sisvel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Mattia Fogliacco先生,围绕上述话题,展开对话。
点击查看“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大有可为,未来可期。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使命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推动知识产权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再上新台阶,以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不断护航创新发展,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点击查看7月17日,“扬帆出海·品牌护航”主题论坛暨《INTA助力中国企业出海知识产权实践指南》(第二期)发布会在京举办,与此同时,INTA首席执行官Etienne Sanz de Acedo首次与近20家中国媒体举行集体见面会。知产财经在此次见面会上就INTA 2026-2029战略规划、赋能中国企业“走出去”、2026伦敦年会展望等核心议题与Etienne先生进行了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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