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夏雨欣 知产财经
知产财经从Law360获悉,近日,中国公司Xiamen Olymate Import and Export Co. Ltd.及其关联方(下称被告)在加州联邦法院遭遇挫败,被临时禁止使用奥运会相关商标。此前,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下称IOC)起诉该公司利用奥运标志推销宣称具有健康功效的产品。
2026年6月3日,美国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Christina Snyder发布初步禁令,裁定被告不得提及奥运会、使用任何奥运标志,并须在所有网站和产品材料中添加免责声明,说明其与奥运会无关。Snyder法官指出,被告在营销材料中使用奥运五环及“奥林匹克Olympic”一词,很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其与奥运会的关联。
此次裁定源于IOC于2026年1月提起的诉讼。IOC指控被告(包括马来西亚实体OlyLife International Sdn. Bhd.)是一个国际多层次营销组织,通过注册“OlyLife”商标销售脉冲电磁场治疗设备、太赫兹光波设备、富氢水杯等产品,并利用“OlyLife passionately means live an Olympic Life!”等广告语及奥运五环标志制造虚假关联。IOC强调,被告未获得任何奥运赞助资格,若不制止将对其声誉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
被告辩称,“Oly”并非“Olympics”的缩写,而是独立创造的名称。但Snyder法官认定,被告对奥运五环和“奥林匹克”一词的使用明显违反了《奥林匹克与业余体育法》(OASA)。该法赋予美国奥林匹克与残奥委员会寻求《兰哈姆法》救济的权力。不过,法官同时指出,如果剥离与奥运会的直接关联,“OlyLife”及其他“Oly-”形式标志本身可能不构成违法,但被告当前的使用方式足以造成来源混淆。
法官认为IOC就奥运五环和“Olympic”一词的使用胜诉可能性较大,但对“OlyLife”标志单独不予禁止。最终,法院认定IOC将因声誉损失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害,因此批准了初步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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