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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标题中使用他人商标名称,是侵权还是功能性描述?

2026-05-26 10:21来源于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既包括被诉侵权标识属于商标性使用,也包括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容易导致混淆。B公司虽然在实物上未使用权利商标,但其通过店铺介绍、商品标题等多处引流,已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其与A公司存在特定关联。关联方式虽千变万化,但只要核心识别部分指向权利商标,就可能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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