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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白药”起诉“云南中药”,法院判了!

2026-05-18 08:40来源于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消费者通常依靠第一眼的视觉印象来识别商品,这种突出使用足以割裂商标与权利人之间的唯一对应关系。擅自使用与他人近似的标识,妄图投机取巧、跟风蹭热度,一旦被判侵权,不仅要赔付高额损失,还会损害自身品牌形象与市场信誉。企业唯有恪守诚信底线、坚持原创创新,用心打造自有品牌,才是行稳致远的长久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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