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柯雯 知产财经
知产财经获悉,2026年5月6日,UPC里斯本地方分庭就爱立信(Ericsson)诉华硕(AsusTek)专利侵权及无效反诉案作出判决:华硕在其产品中集成的AX201及AX211模块落入爱立信欧洲专利EP 2819131 B1的保护范围,构成专利侵权;支持爱立信提出的损害赔偿及信息披露等核心诉讼请求,同时驳回华硕提出的专利无效反诉。
本案围绕爱立信欧洲专利EP 2819131 B1展开,该专利涉及一种具有对称双环结构的电感器线圈设计,核心在于通过两个尺寸形状相同的回路及反向电流布置,使电磁场分量在一定距离外相互抵消,从而减少芯片上不必要的电磁耦合。爱立信主张华硕在其产品中使用的AX201及AX211模块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构成直接侵权。
关于专利有效性,法院认定,专利原授权文本中关于“对称轴”的宽泛表述(特征1.2)存在新增内容问题,但该瑕疵已被爱立信在诉讼中提交的第一辅助请求(AR1)所克服;针对“端子连接至第二环”(特征1.5)的新增内容挑战,法院基于专利附图的明确图示予以驳回。针对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其他挑战,法院亦未予支持,最终驳回华硕的无效反诉,认定专利在AR1基础上维持有效。
在侵权比对环节,法院逐一认定被诉模块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各项技术特征。
针对“实质性对称”特征,华硕主张从物理布局看电流流动不对称,且无法完全抵消磁场。法院明确,权利要求中的“对称”系纯粹几何概念,指电感器作为几何物体可沿对称轴映射至自身;鉴于涉案模块的两环尺寸和形状相同,其关于水平轴和垂直轴均具备实质性对称,满足该特征。
针对“第一环和第二环”特征,华硕称中央交叉区域导致环不完全。法院认为,模块存在明确的第一环和第二环,电流在完整回路中流动,否则无法从一端流至另一端,故该特征成立。
针对“电流方向相反”特征,法院认定模块中第一环电流呈逆时针方向,第二环呈顺时针方向,二者相反,致使电磁场分量方向相反而在一定距离外相互抵消。针对“端子连接至第二环”特征,法院根据专利附图认定,所有显示连接的附图均将端子连接至第二环,这是明确且无歧义的图示结果,被诉模块亦满足该特征。
此外,华硕提交专家Dr Dobkin的声明,试图从电磁耦合原理上区分被诉模块与专利技术。法院指出,该声明虽解释了环路间的反作用机制,但未提供任何计算或模拟结果,无法据此判断被诉模块与专利技术是否存在实质性差异,故不予采纳。
基于此,法院最终支持爱立信的核心诉求,认定华硕构成侵权。具体判决内容如下:
其一,华硕须就侵权行为向爱立信支付损害赔偿,具体金额将在后续单独程序中确定;
其二,在判决送达后10周内,华硕须向爱立信提交由独立审计师签署的书面声明,并附适当文件,完整披露自2019年第二季度起至2025年2月15日针对AX201模块、自2021年第三季度起至2025年2月15日针对AX211模块,在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葡萄牙及瑞典境内的销售数量、采购成本、销售价格、净利润等数据,并附相关发票。
其三,若华硕不遵守上述信息披露命令,将面临最高5万欧元的固定罚款,外加每日2500欧元的持续罚款。
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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