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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作品名称可随便注册商标吗?

2026-05-29 08:42来源于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中,B公司明知涉案作品名称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仍批量、恶意抢注为商标,本质是攀附他人商誉、无偿侵占他人商业成果,意图攫取本应属于权利人的市场机会。该行为不仅损害了IP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规范有序的商标注册秩序。即便相关商标已被宣告无效,行为人仍需就其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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