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黑龙江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5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发布十件典型案例。黑龙江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世伟介绍主要工作情况,黑龙江高院民三庭相关负责同志通报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2025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303件,同比增长37.10%。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640件,同比增长25.81%。已结案件中,民事案件4528件,刑事案件108件,行政案件4件。全省法院收案数量持续上升,司法保护需求强劲,民事一审案件调撤率达84.39%,人民群众知识产权司法获得感不断增强。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背景下催生出的矛盾纠纷逐渐涌现,涉人工智能、互联网文章抄袭、短视频口播文案侵权等新型侵权形态产生。
全省法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持续加强商标权司法保护,依法严惩“傍名牌”“卖假货”等侵权行为。与省委宣传部、省版权保护协会围绕强化版权协同保护进行会商,助力民间文艺“焕发新生”,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制发《关于建立反垄断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共同推动形成公平竞争保护合力。
在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方面,黑龙江高院依托知产强省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省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科技厅、工商联等十余家单位建立常态化、机制化联络沟通。与省知识产权局等九部门会签《关于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保护部门间全链条协作机制的意见》,联合开展打击商标专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与省工商联联合开展民营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大对民营经济组织知识产权的重点保护。
此外,全省法院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顾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术、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条线1起案件入选《中国法院2025年度案例》,1场庭审被评选为第八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1篇文章发表于《中国应用法学》,1篇论文获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届中国应用法学高峰论坛征文评选二等奖,1篇社情民意信息被民革中央采纳。
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提问: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请问“十四五”时期,黑龙江法院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哪些突破性的成绩?
黑龙江高院民三庭庭长张伟杰回答:
“十四五”时期,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持续加大司法保护力度。
一是顺利完成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改革。黑龙江高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若干程序问题的意见(试行)》,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到指定法院审理,并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黑龙江高院下发《关于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的实施方案》,指导各级法院着重加强审判资源调配,根据审判任务需要,确保知识产权审判庭有熟悉刑事和行政业务的法官,目前全省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法院共有31家。
二是完善多元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围绕破解技术类案件事实查明难题,下发《关于共享知识产权专家库的通知》,与省知识产权局共同建立黑龙江省专利纠纷案件技术调查官名录、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的通知》,聘请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专家学者作为技术调查官,为全省法官准确认定技术类案件事实提供坚强智力支持。
三是妥善审理了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典型案例。近五年来,全省共有三件案例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五常大米”案被写入2022年最高法院两会工作报告,一件涉外日用品注册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案件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2024年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十大典型案例,一场庭审入选第八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审理的涉“小米”“库尔勒香梨”两篇知识产权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法治日报记者提问:
我们注意到,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涉及新领域、新业态的案例数量较多,请问黑龙江法院将如何引导新业态经济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
黑龙江高院民三庭副庭长徐明珠回答:
随着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迭代,新类型纠纷持续涌现。如何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强化司法保障力度,更好地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直以来都是全省法院的工作重点。黑龙江法院将采取三方面举措,不断提升司法应对能力。
一是依法妥善审理新类型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加大对互联网领域和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判规则研究,积极回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司法需求。
二是加强前沿领域专业化审判建设。通过开展审判业务培训、下发法官会议纪要、集中学习典型案例等方式,及时跟进、全面掌握最高法院裁判要旨。黑龙江高院也将通过开展“面对面指导”、巡回审判、就地办案等方式,指导各地法院加强对辖区数字经济等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不断净化市场环境,充分激发新业态活力。
三是大力发挥库网融合功效。将最高法院建立的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作为发现、研究、解决疑难法律适用问题的“富矿”,培养各级法院法官在办理案件特别是面对新类型案件时,养成下判前检索入库案例、“有问题 找法答”的工作习惯,充分发挥库网融合功效,及时释疑解惑,充分满足司法实践需求。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
刚才在通报2025年黑龙江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时提到,“民事一审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3790件,调撤率达84.39%”,可以介绍一下黑龙江法院在知识产权调解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吗?
黑龙江高院民三庭庭长张伟杰回答:
一是充分发挥制度优势。黑龙江法院依托“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持续深化多元共治的制度效能,例如在刚才发布的1件典型案例“某工业公司与王某伟侵害商标权纠纷调解案”中,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即依托该项工作机制委托黑河市知识产权调解中心先行调解并成功化解矛盾,该案例也入选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最高法院发布的2024年多元调解典型案例。
二是加大涉外纠纷化解力度。黑龙江高院与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涉外商事纠纷诉仲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强化知识产权纠纷诉讼、仲裁、调解衔接机制建设,为及时高效化解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搭建“快车道”,助力打造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相关工作也获《法治日报》报道。
三是持续优化工作机制。例如,牡丹江市东安区法院构建“示范诉讼+批量调解”模式,高效化解批量诉讼。在某学院未经授权使用了13名著作权人拍摄的作品系列案件中,承办法官率先选取其中1件案件作出示范判决,并以此为基础成功调解4件尚未进入诉讼程序的相关作品侵权纠纷。同时,将其余8件已诉案件委托至专业调解中心进行联合调解,并安排法官全程参与指导,最终达成一揽子解决方案,相关工作经验也被《人民法院报》专题报道。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9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