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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晓青:诱导分享特殊识别码口令之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2025-09-02 11:04来源于 知产财经
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如果将上述利用特殊识别码、结合经济激励机制的跨平台分享行为简单定性为“用户自主传播”,就会忽视行为背后平台之间的技术对抗,低估社交关系数据迁移可能带来平台竞争秩序破坏的潜在风险。本文围绕“诱导分享特殊识别码口令”所涉及的技术设计、激励机制、平台规则和竞争秩序等问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对其行为性质及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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