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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晓青:网盘“秒传”功能应用的著作权法规制

2026-09-10 11:37来源于 知产财经
网盘“秒传”、“秒传”离线下载等功能的广泛应用,在提升用户上传和获取文件效率的同时,也使得著作权侵权内容传播更迅速且隐蔽。基于其技术特点以及衍生出的多种应用场景,“秒传”服务无法直接适用传统著作权法体系中对侵权行为主体、过错认定和责任承担的界定,这就使得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著作权侵权认定面临一系列复杂的困境。我国学界对“秒传”服务直接侵权、间接侵权的构成以及免责规制仍存在争议,相关判定要素亟需更新。根据网盘“秒传”的技术特点及其应用对著作权人利益的影响,应当以“传播功能替代性”判断为核心建立起著作权直接侵权认定规则、以整体性视角重构间接侵权的责任要素。在完善著作权侵权规制路径的同时,需要推动“秒传”技术应用的著作权侵权规制从“事后救济”走向“事前防范与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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