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柯雯 知产财经
知产财经从Reuters获悉,2025年11月26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发布最新指南,明确规定:即便发明过程中运用了生成式人工智能(AI)系统,AI仅应被认定为辅助工具(类同实验室设备、软件、数据库等),不得被列为发明人;合法发明人仅限于对发明构思作出实质性贡献的主体,即自然人。
依据USPTO 新指南,针对所谓“AI 辅助发明”(AI?assisted inventions),该局未设立单独或经修改的发明人资格标准。所有发明无论是否借助AI完成,均应遵循传统标准认定发明人资格。具体而言,若仅一名自然人与AI系统共同参与发明创造,该自然人能否被列为发明人,取决于其是否已 “构思”该发明并符合传统发明构思标准。
此次新指南的发布,亦意味着美国专利商标局前任局长凯西?维达尔(Kathi Vidal)于2024年提出的更为严格的AI辅助发明人资格标准被全面废止——该标准要求自然人需对每一项专利权利要求均作出“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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