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同意义乌法院管辖义乌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属、侵权纠纷第一审民事案件,系全国首个获批此类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
受理时间与地点安排
管辖案件范围:义乌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属、侵权纠纷第一审民事案件。
受理起始时间:2026年5月1日开始。
诉前调解路径
途径一:登录浙里市场义码治理应用(https://ywsm.yw.gov.cn/)申请线上调解。
途径二:前往义乌市知识产权诉调对接中心(位于浙江省义乌市国际商贸城四区北大门三楼)申请线下调解。
起诉立案路径:可将起诉材料邮寄至义乌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位于浙江省义乌市香山路399号),或直接现场提交诉状。
栉风沐雨 回顾知产审判机制建设
近年来,义乌法院不断探索以司法为主导、以护航地方发展为目标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打造“义知独秀”党建品牌,开展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方式改革、创新诉调对接机制、强化数智赋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日益完善。
2011年4月,义乌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中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义乌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先进集体标杆”“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省法院成绩突出集体”等称号,部门干警曾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省级以上个人荣誉。
加强制度保障,护航创新发展大局。立足义乌世界小商品之都,护航品牌出海,保障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义乌法院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的意见》《关于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司法保障意见》《关于司法服务保障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的十条意见》等文件,不断完善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完善三审合一,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义乌法院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体系改革,推动完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管辖和程序衔接高效运转,严厉打击犯罪行为。推动探索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模式,自2022年施行以来,审结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60件,惩治犯罪人数111人,罚金超6746万元,帮助53个权利人挽回损失,做到刑民全覆盖、保护全链条。
注重案例培育,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义乌法院注重案件精品审理,努力创造符合时代精神、满足人民企盼、引领规则导向的伟大判决。十年来,20则知识产权案件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其中4则案例入选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年度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2则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知识产权篇)。
深化多元解纷,迭代诉调对接机制。在党委领导下,义乌法院联动市场监管局、中国互联网协会等部门,于2015年7月成立义乌市知识产权诉调对接中心,创新打造知识产权线上解纷应用“浙里市场义码治理”数字应用,实现纠纷跨时空在线调解。推动知产纠纷“1+N+司法确认”多元解纷,以义乌市知识产权诉调对接机制为核心,联合多部门开展“行政调解+公证调解+市场化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形成行业、地域、流程多跨协同保护体系。十年来,累计调解成功案件230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50.45%。
拓宽履职半径,司法行政协同保护。法院与市场监管局、海关等部门建立协同会商机制,深化“法护知产”在线协同应用,聚焦国际货代行业商业秘密保护、跨境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协同联动发布规范指引、销毁侵权证物,护航品牌出海,提升保护精准度,形成知识产权保护震慑效应。
优化法治环境,打造普法宣传矩阵。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连续5年开展“我是院长 现在开庭”活动、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年度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例、《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精品案例集》等。深入开展“知产法官三进”活动,前往跨境电商物流企业、北下朱网络购物直播间、国际商贸城等地开展法律培训、普法宣传。
薪火赓续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大事记
2007年7月 成为浙江省首家开展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法院。
2009年7月 获批管辖诉讼请求或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的9类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系全国首个试点审理部分专利纠纷案件的基层法院。
2010年8月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义乌法院的“三合一”试点工作进行验收,认为该试点工作是“三合一”审判模式在浙江法院的成功尝试,为此后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模式在全省的铺开推进积累了宝贵经验。
2015年7月 义乌市知识产权诉调对接中心、义乌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系全国首批、浙江省首家知识产权纠纷专业调解第三方独立平台。
2017年 专利案件因全国管辖调整收归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019年6月 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调解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的应用研讨会”上,义乌市知识产权诉调对接机制被称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义乌模式”获得推介。
2025年10月 获批设立义乌市人民法院城西人民法庭(知识产权法庭)。
2026年2月 获批管辖诉讼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属、侵权纠纷第一审民事案件,再次成为全国首个审理部分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的基层法院。
奋楫笃行 知产审判精品案例
周某等七人不诚信诉讼系列案(2017年度浙江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义乌市楚某公司、张某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案(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2018-2019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2019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陈某、龚某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2018-2019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
浙江某服饰有限公司、上海某服饰有限公司、金某、费某假冒注册商标罪案(2019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广州市花某贸易有限公司与义乌市拾某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2019年度浙江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张某、张小某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2019-2020年度刑事类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
维某公司与思某公司、陈某、龚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2021-2022年度民事及民事程序类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
邵某、毛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2020年度浙江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义乌市微某公司与义乌市拓某公司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2021年发布的浙江法院八大商业秘密司法保护案例)
张某林等侵犯著作权罪案(2021年度浙江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2023年发布的浙江法院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件)
彭某某与义乌市棋逢贸易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2022年度浙江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全国法院系统2023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民事优秀奖;2023年度全省法院优秀案例分析;《人民法院案例选》第196辑)
某珠宝公司与某饰品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
戴某假冒注册商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全省法院2023“我是院长,现在开庭——刑事专场”专项活动十大典型案件)
林某与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人义乌市某工艺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2023年度浙江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2024年度浙江省法院“二十篇优秀案例分析”)
潘某与义乌市舜某公司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案(2023年度浙江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金某某、徐某某、何某甲等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系列案(浙江法院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典型案例)
义乌市甲商贸有限公司与义乌市乙电子商务商行、义乌市丙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国法院2025年度案例)
北京大某公司与义乌市某街道大某幼儿园侵害商标权纠纷案(2025年度浙江法院知识产权批量维权案件审理典型案事例)
陈某媛侵犯商业秘密案(2025年度浙江省“法护知产”典型案事例)
聂某、梁某荫、胡某菊、深圳市天某国际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2025年度浙江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既往开来 再创司法护航知识产权佳绩
下一步,义乌法院将以管辖权下放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院、省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部署,聚焦打造“全球创新策源地”战略目标,强化责任担当,通过“打造一家专业化人民法庭、培育一批典型裁判案例、搭建一个多元解纷机制、筑牢一条协同保护防线”,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能,护航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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