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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粘贴”知名餐厅的门店装潢,构成不正当竞争!

2025-07-21 19:06来源于 福州晚报
门店装潢作为重要商业标识,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此案警示经营者,切勿通过“复制粘贴”知名品牌装潢“搭便车”,应坚持原创设计并形成显著区分,诚信经营、尊重知识产权,才是商业长久发展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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