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美国337调查是涉外知识产权领域持续话题。
2022年,笔者完成《2012-2021美国337调查大数据及案例实务研究》[1]。当时基于十年原始数据,获得若干发现,如:年均新收案约61件、专利侵权诉由占90%、和解率约70%、救济令概率约30%。
2020-2025年间,337调查“发起主体、救济令概率、NPE活跃度、结案方式、审案时长”等关键指标呈现明显变化。和解率跌破50%,救济令签发数量增加,商业秘密案由略微上升,NPE发起案件占比突破20%。
更为迫切的是,经逐案核对美国2025年全部43件337调查的立案通知书,确认涉华案件27件,占比62.8%,涉华案件比例从三分之一升至四至六成。这些变化,对宏观政策研究和企业个案应对具有新价值。
本文承续前作,选取2020-2025年为研究期间,延续“大数据+案例实务”研究方法,聚焦关键维度数据的“不变与变”,沿着337应诉主线,剖析337调查的实务启示。
关键词:337调查、立案、涉诉专利、案由、NPE、救济令、337调查涉华案件、337调查应诉
一、2020-2025美国337调查案件新诉、结案、存量
(一)新收案件数量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新收案件包含纯案号统计新收和附属程序两类,后者为基于既有案件的后续程序。2020-2025年,USITC官方发布的新收337调查数量(含附属程序)[2]:2020年最低52件,2021年最高82件,年均约63件。若仅统计纯案号,年均约45件。其中2025年全年收案43件。
(二)历年结案量

2020-2025年,337调查的结案量:2024年最低46件,2022年最高90件,年均66件。此结案量不单指“裁决结案量”,而是指“裁决+和解+同意令+撤诉”结案总量。
(三)案件存量

案件存量(活跃在审案件量)是研判企业在美经营风险和涉诉压力的关键指标。处于活跃状态的337调查代表相关诉讼正在进行,法律风险将持续传导至企业对美业务运营。
2020-2025年,USITC年均活跃在审案件约121件。2023-2025年,ITC加快案件审理,案件存量维持在107-119件区间。
二、2020-2025美国337调查案由结构
(一)案由类型

2020-2025年,337调查活跃案件的案由包括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版权、不正当竞争[3]。不正当竞争案由具体体现为反垄断、侵犯商业秘密、虚假宣传。
(二)专利侵权案由占比及趋势

2010-2019年间,美国337调查中专利案件:2015年占比最低80.7%,2011年占比最高97.7%,十年间专利侵权案由平均占比近90%(89.42%)。

2020-2025年间,美国337调查中专利侵权案件占比在85.8%-89.7%区间,平均为87.7%,相较2010-2019年间近90%的占比,有略微降低的趋势。这主要由于商标、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综合案由的占比有所上升。
(三)商业秘密及其它综合案由占比

2020-2025年,商业秘密单独作为诉由的占比1.9%~6.7%,平均约3.5%。混合诉由(版权、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等)占比3.5%~9.3%。这些337调查案由累计占比虽只在10%左右,但这类案件因涉及技术秘密举证和反垄断交叉,对抗烈度和商业影响通常超过普通专利案件。
三、2020-2025美国337调查案件涉诉专利
(一)涉诉专利分级统计
涉诉专利数量是评估337调查应诉难度和诉讼成本的重要指标。实践中,代理律师通常依据申请书载明的涉诉专利数量完成案件初步评估并测算代理费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也会结合申请人主体和涉案专利规模评断诉讼风险。
ITC 337调查采用“一案多专利”模式,单案涉案专利可达9件及以上[4]。本文将 2020—2025 年案件按涉案专利数量划分为三类风险等级:1–2 件(绿色)、3–6 件(黄色)、7 件及以上(红色),便于量化研判案件风险特征。

(二)不同专利规模案件分布特征
2020-2025年间案件数量排序为:涉案专利 3-6件>1-2件>7-9件及以上。数据显示,3-6件涉诉专利的案件占比57.8%~73%,是绝对主力。


涉案专利7-9件及以上的案件虽少,但从诉讼资源、应诉周期、诉讼预期等方面来看均风险极高。企业在制定应诉方案时,需重点权衡高额固定诉讼投入与不确定案件结果之间的的成本收益关系。
四、2020-2025 美国337调查案件被告数量结构
(一)被告数量占比及趋势

美国337调查按单案被告数量可分为四类:①1-5个;②6-10个;③11-15个;④16-50个。部分案件可单案涉及数十家企业。典型案例如2020年Juul Lab提起337-TA-1211号调查,一次性起诉47家企业,涵盖设备供应商、进口商、渠道零售商[5]。另在2021年,中国思摩尔国际(Smoore)公司主动发起337-TA-1286号调查,被告多达38家[6]。
(二)1-5家被告案件分布特征
2020-2025年,被告数量为1-5家的案件为主要类型,占比在42%-63%区间,平均为50.5%。

实践中,一对一的337调查案件,申诉主体和被控主体通常是行业巨头,数量虽少,单对抗强度及反击速度都是TOP级。例如337-TA-1159号案(LG Chem v. SK Innovation),双方均为千亿营收级跨国企业,后续短期内连续交叉起诉两起337调查(337-TA-1179、337-TA-1181),竞争对抗态势激烈。
(三)11家及以上被告案件分布特征

2020-2025年,单案被告11家以上的案件占比19%-35%,均值26.5%。该类案件多出现于产业分散、中小厂商较多的赛道。如2025年337-TA-1451案件中,爱普生起诉20家主体,其中16家内地企业、2家香港企业。需注意,337调查同案被告数量仅反映案件波及范围,无法直接等同于诉讼对抗强度。
五、337调查被控产品

2020-2025年,337调查前三大类被控产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消费电子及半导体、医药及医疗设备,皆为硬核科技产业。
以2025年337-TA-1443案件为例,爱尔兰公司共同申请人(NPE+实体企业)指控全球知名公司(台积电、苹果、博通、联想、摩托罗拉)“7纳米及以下工艺节点在美国境外制造的所有非x86半导体器件及其下游产品(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个人电脑、智能手表和网络单元)”,侵犯其五项专利权,涉及消费电子、半导体、计算机、通信设备领域。
以2025年337-TA-1472案件为例,申请人(Netlist, Inc)指控被申请人(三星电子、谷歌、超微计算机)“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设备、含有该设备的产品及其组件”侵犯六项专利权。
2020-2025,337调查前三大类被控产品案件总体占比约为70%。

通过研究337调查申请书发现:2025年涉华337调查的被控侵权产品覆盖电子半导体、消费电子、家电、传统消费品、医疗器械、新材料等多个领域。其中,电子半导体类案件数量最多(半导体涉中国企业案件主要因连带被告所致),反映出337调查在半导体、显示面板、消费电子终端等领域对中国企业阻击力度最大。
六、2020-2025美国337调查申请人主体结构及案件数量
(一)美国337调查NPE与Non-NPE申请人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337调查的申请人分为两类[7]:
1.NPE(Non-Practicing Entity ,即非专利实施体)。ITC将NPE细分为两类:一是大学及实验室,二是专门以专利买卖许可为主营业务的主体。ITC虽对NPE进行分类,但情感比较中立,采用PAE(Patent Assertion Entity,即专利主张实体)这一用语。
2.Non-NPE,指NPE以外的申请主体。337调查案例中,这部分申请人主要为企业。

(二)美国337调查NPE占比及趋势

2020-2025年,337调查NPE诉讼占比在15.6%-32.2%区间,2022年最高32.2%,平均数在23%。对比2012-2021年,NPE占比显著上升,根源在于2020-2025年ITC救济令下发概率显著提升(从约30%升至50%),使得NPE更愿意选择337调查作为许可谈判的诉讼工具。

(三)2025年337调查涉华案件NPE申请人
梳理2025年涉华337调查申请书,发现以下特征:
1.实体企业为主,NPE明显增长。2025年涉华27件337调查中,实体企业发起19件,NPE发起8件,占比已达30%。
2.多案并行,以小博大。爱尔兰Longitude Licensing Ltd.公司是活跃NPE,2025年同时在半导体(337-TA-1443)和液晶器件(337-TA-1462)两个领域发起调查,被告涉及台积电、苹果、博通、联想、高通等。
3.NPE之间联合起诉模式值得关注。337-TA-1462案件中,BH Innovations LLC、Longitude Licensing Ltd.、138 East LCD Advancements Ltd.三家NPE联合发起申请。337-TA-1443案件中,Longitude Licensing Ltd.与Marlin Semiconductor Limited联合提出申请。
七、2020-2025美国337调查救济令类型与数据特征
(一)三类核心救济措施
权利人发起337调查的核心诉求为取得进口、销售限制类救济措施,主要分为三类:普遍排除令(General Exclusion Orders,简称GEO),有限排除令(Limited Exclusion Orders,简称LEO),停止令(Cease and Desist Orders,简称CDO)。
(二)救济令签发数量及概率
美国337调查最有威慑力的措施是排除令和停止令,前者阻止进入美国国境,后者阻止在美国国内销售。
2020-2025年,ITC救济令总量增加、高位运行,最低41个,最高98个。下发概率(救济令总量/活跃案件量)快速上升,维持在30%-69%区间,平均概率接近50%。



对比2012-2021,美国337调查停止令或排除令下发概率在24%-58%区间,救济令下发概率约为30%。2020-2025年,ITC救济令签发平均概率上升到了50%,增加了20%。

三类救济令的获取难度:普遍排除令>有限排除令>停止令。ITC下发的救济令中,停止令为主要部分:2021年最低32件,2022年最高75件。有限排除令处在12-16件区间。

从违反337调查程序的裁决结果看,一个案件可能签发多个救济令。例如2022年认定违规23件,救济令签发合计98件。
八、2020-2025美国337调查案件结案方式大数据分析
(一)和平方式结案占比及趋势

2020-2025年,ITC 337调查案和平方式结案占比在33.3%-62%区间,平均为44.6%。对比2015-2025年,除2020年和解率为34%外,ITC 337调查和解率整体呈持续走低趋势。

九、2020-2025美国337调查裁决结案量及违反337案占比
2020-2025年,美国337调查最终以裁决结案的案件有增加趋势,维持在18-36件区间。累计裁决案件162件,平均年裁决案件27件,其中认定违反337条款的案件为91件。

2020-2025,ITC认定违反337条款的案件占比在47%-64%区间,平均概率约为56.2%(认定违反337条款的案件为91件/累计裁决案件162件)。从这一数字看,337调查的最终裁决结果风险很高。
高风险警示:一旦进入实体裁决,原告胜诉率超过56.2%,被告应充分重视。若胜诉希望渺茫,应在初裁前达成和解,避免排除令,降低和解价格预期。

十、2020-2025美国337调查结案最短、最长及平均时间
337调查结案周期反映结案阶段、对抗决心、律师费成本、商务影响时间。一般而言,被申请人希望早结案,以减轻对生产销售市场的影响。
2020-2025年,337调查案件的最短结案时长和最长结案时长都出现在2025年,分别为3.9月,30.8月,平均结案时长16.3个月。

2020-2025年,337调查案件平均结案时长为16.3-18.6个月。

十一、2020-2025美国337调查研究发现总览
本表基于前文各维度数据,对比2012-2021(前期)及2020-2025(本期),以“不变”与“变”为线索,汇总关键发现如下。

总结发现:2020-2025美国337调查的“不变与变”,并非孤立。救济令签发概率上升,提升了申请人的谈判地位,直接拉低了和解率。和解率走低又使更多案件走向终裁,原告较高的胜率(约56%)进一步强化了申请人“打到终裁”的预期;NPE对救济令概率高度敏感,其占比随之上扬。中国企业作为主要被诉对象,涉华占比随之攀升至六成。一个相互强化的逻辑闭环正在形成:救济令越容易拿,和解越难谈,NPE越活跃,中国企业的靶心效应越突出。
未来5年,这一逻辑闭环的稳定性取决于ITC对救济令的签发态度和频度。
十二、2020-2025美国337调查涉华案件占比及分布
(一)2020-2025美国337调查涉华案件占比
美国337调查涉华案件占比是政策研究和企业风控均高度关注的指标。USITC官方统计中并无“国别”维度的系统数据,本部分数据均系逐案查阅每年度ITC立案通知书中列明的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名录,梳理出其中涉及中国企业的案件。
2012-2021年,涉华案件约占337调查总量的三分之一。2020-2025年间,这一比例已升至四至六成,构成了337调查的新特征。
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浙江分中心《2021-2023年"337调查"涉浙案件及浙企应对情况报告》[8]显示:2023年,美国ITC共立案337调查36起,其中涉华(不含港、澳、台)案件21起,占立案总数的58.3%;2021-2023年三年间,涉华案件总体占比达46.3%。
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2024年度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调查报告》[9]载明:2024年,美国ITC共接收337调查申请45起,中国企业涉案24起,占全年337调查案件的53.33%。
2025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共新收启动337调查案件43件。其中,共27个涉华案件(不含港澳台、不含1件住所在中国的外资企业),337调查涉华案件占比62.8%。


(二)2025年美国337调查涉华案件被申请人省市分布
根据调查申请书中体现的当事人住所,43件337调查案件中共有27个涉华案件。27个涉华案件中被申请人省份分布如图。

27件涉华案件被申请人省市分布特征如下:
广东居首。19件,占涉华案件总数的70.4%。广东主战场,深圳一城占16件,东莞5件。
沿海省份构成第二梯队。山东、浙江各4件,上海、福建各3件,江苏2件。
重点城市TOP5的格局清晰:深圳16件,东莞5件位列第二,广州、惠州、青岛各3件,珠海、杭州、厦门、咸阳各2件。
涉华337调查省市分布特征表明:337调查跟着产业走。
作者:徐宝寿 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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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https://www.zhichanli.com/p/1884419700
2 https://www.usitc.gov/intellectual_property/337_statistics_number_new_completed_and_active.htm
3 https://www.usitc.gov/intellectual_property/337_statistics_types_unfair_acts_alleged_active.htm
4 https://www.usitc.gov/intellectual_property/337_statistics_range_number_patents_asserted_new.htm
5 https://www.usitc.gov/secretary/fed_reg_notices/337/337_1211_notice_08102020sgl.pdf
6 https://www.usitc.gov/secretary/fed_reg_notices/337/337_1286_notice_11042021sgl.pdf
7 https://www.usitc.gov/section_337_statistics_number_section_337.htm
8 https://zjippc.org.cn/web/files/2024-03-20/c43b35902b304bc0a4b67a1284abaf13.pdf#1#1
9 https://www.hbippc.org.cn/content/4080dfd694db7911019776d791140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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