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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花”商标侵权案现改判案例:公共领域初始含义不能被独占

2022-08-15 11:42来源于 澎湃新闻
江苏、广东等地多家企业反映,其花露水产品因标识“金银花”三字而被诉商标侵权,每起案件判赔达15万元。然而,在调取商标档案过程中,被诉企业发现,“金银花”商标在27年前,曾因直接表示了商品的主要原料、属注册不当而被撤销。“金银花”商标诉讼因此被质疑是“碰瓷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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