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白池磊 知产财经
知产财经从海外媒体Juve Patent获悉,2025年4月30日,统一专利法院(UPC)汉堡地方分庭判决,Gucci未侵犯Agfa的专利(EP 3 388 490 B1,一种在天然皮革上装饰图像的制造方法),但确认该专利法律上有效,驳回了Gucci提出的专利无效反诉。
法院认定,Gucci被诉侵权的“Pikarar系列”产品(包括手提包、运动鞋等)未使用专利权利要求中的“非黑色无色调”底涂层,因此不构成侵权。关键争议点在于“无色调”的定义——根据专利描述,该术语要求底涂层的颜色在所有波长上呈现近似均等分布,而Gucci产品的底涂层经光谱分析显示存在明显色差,不符合该定义。此外,Gucci提出的现有技术文献(包括US 7,891,799 B2等)未能破坏涉案专利的新颖性或创造性,故专利有效性得以维持。
关于诉讼费用,法院裁定Agfa承担40%,Gucci承担60%,案件总争议金额为250万欧元(侵权诉讼100万欧元,无效反诉150万欧元)。双方仍可于两个月内向UPC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此案是UPC首例涉及奢侈时尚行业的专利诉讼,判决进一步明确了专利权利要求解释的严格性,即术语定义需严格依据专利自身描述,且无效抗辩需早期充分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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