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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互:具有独创性的虚拟数字人形象构成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2025-08-20 10:05来源于 北京互联网法院
直播间24小时“连轴转”的AI主播,短视频中唱跳全能的虚拟偶像……虚拟数字人作为科技与产业融合的新型成果,已经悄然走进了我们的日常生活。虚拟数字人形象构成美术作品吗?著作权归属如何认定?一起来看这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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