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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网站图片能当“现有设计”证据吗?法院判了

2026-04-29 09:39来源于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境外网站公开图片可依法采信为现有设计证据。不少企业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只有国内公开资料才能作为在先设计证据,境外平台信息难以被司法认可。本案明确:只要境外网站内容真实、发布时间早于涉案专利申请日、经过合法固定与查证,就可以作为现有设计抗辩的有效依据。这一规则大大降低了企业举证难度,也提醒权利人,申请专利前务必做好全球范围内的现有设计检索,避免将公有设计申请专利进而引发无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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