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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外卖店铺“蹭名牌”,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

2026-01-20 09:24来源于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或者在同一种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行为,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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