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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侵权法定代表人是否与侵权公司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2025-11-28 09:04来源于 上海市场监管
在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法定代表人可能因直接参与或主导侵权行为而承担连带责任。司法实践中,对认定此类责任通常考察三个关键要素:首先需判断行为关联性,即法定代表人是否实际参与了侵权行为的实施,如利用职权获取并披露商业秘密,直接决策或组织实施侵权行为,将侵权所得转入个人账户等,单纯的职务身份并不足以认定责任存在;其次需判断是否存在主观过错,需要证明其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例如严重违反保密义务、明知属于商业秘密仍授权使用以及对员工的侵权行为采取放任态度;最后需判断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即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与侵权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直接指令使用窃取的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当以上要件齐备时,法院往往会判令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时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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