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柯雯 知产财经
知产财经获悉,2026年2月2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就GoPro诉影石Insta360专利侵权的337调查(案号:337-TA-1400)作出最终裁定:影石Insta360侵犯了GoPro所持的D789435号外观设计专利,但未侵犯第10958840号专利与第10529052号的实用新型专利。
据裁定,ITC维持了此前作出的侵权认定,并向影石Insta360签发了有限排除令(Limited Exclusion Order)和停止令(Cease and Desist Order),禁止影石 Insta360在美国境内继续实施涉案侵权产品的进口、销售及市场推广行为。上述两项禁令将在完成美国总统审议程序后正式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影石Insta360已调整产品设计,其提出的新外观方案已获ITC确认不侵犯涉案专利。目前,落入GoPro外观专利保护范围的上一代产品已停止对美出口,在美销售产品均已采用新设计方案。
案件背景:
2024年5月,GoPro向ITC提起337调查,指控影石 Insta360进口、销售的相机、摄像系统及配套配件产品,侵犯了其5项实用新型专利及1项外观设计专利的数十项权利要求;
2025年7月11日,ITC初步认定影石Insta360仅侵犯了D789,345号外观设计专利;而对于GoPro主张的5项实用新型专利,其中部分专利权利要求虽被认定落入保护范围,但因权利要求本身被宣告无效,最终ITC未支持侵权主张;同时,行政法法官在裁定中建议 ITC针对涉案产品发布有限排除令与停止令,并基于价格比对结果,建议将涉案产品进口保证金比例设定为0%;
2025年7月25日,GoPro对5项实用新型专利未被认定侵权提出复审,并附条件申请复审外观设计专利相关问题;影石则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认定提出复审,并附条件申请复审4项实用新型专利相关问题;
在本次 337 调查推进期间,美国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于2025年底先后作出多项裁决,驳回了影石 Insta360 针对 GoPro HyperSmooth 防抖技术相关实用新型专利发起的三次无效挑战,维持了多项 GoPro 核心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性。
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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