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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产品是市场上的“唯一”,侵权了吗?

2025-09-24 10:11来源于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企业的商业属性决定了其需要追求更高的利润,尽最大可能宣传和推广自己的商品和服务。但在宣传和推广过程中,部分企业选择铤而走险,对自身的商品和服务进行夸大甚至虚构,侵害了其他经营者的竞争利益,影响了正常有序的竞争环境,最终被认定为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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