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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和专利设计有区别,为何仍被判侵权?

2025-03-18 17:22来源于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审理了一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涉及宠物用品行业。李某是“猫转盘”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发现典某商行在电商平台上销售的“实木剑麻猫抓板”产品与其专利产品相似,认为构成侵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设计整体结构、形状基本相同,虽有细微差别,但不足以对普通消费者产生显著影响,构成近似设计,判决典某商行赔偿李某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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