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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析】故意拆分注册商标突出使用与地理标志商标相同部分构成商标侵权——京山某协会等诉咸宁某公司、武汉某超市公司侵害商标权案

2023-07-12 16:48来源于 知产财经
法院结合本案中两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开展调查取证、法院诉讼等事实,酌定原告国宝桥米公司为制止本案侵权行为所支付的维权服务费为5万元,加上两原告还购买被控侵权产品的费用234元,合计50234元,应由被告咸宁好吃佬公司承担。故对两原告主张被告咸宁好吃佬公司赔偿99万元的诉请,法院部分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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