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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侠客岛”商标遭侵权,法院:系不正当竞争手段注册

2020-05-08 00:00来源于 京法网事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一审认定由原告上海久安广告有限公司注册的“侠客岛”系列商标(以下称诉争商标),构成商标法四十四条第一款“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应予以无效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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