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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LV”“HERMES”商标?微商售卖“高仿”奢侈品?判了!

2023-03-22 15:07来源于 上海青浦法院
3月21日下午,青浦法院公开开庭,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唐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二万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三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服判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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