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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他人注册商标用做企业名称属于商标侵权还是不正当竞争?

2022-08-18 13:37来源于 西安中院
法院判决被告西安佛慈公司停止在企业名称、产品包装和说明中使用“佛慈”字样、在《中国市场监管报》上刊登企业名称变更声明并向原告兰州佛慈公司赔偿包括合理维权费用在内的损害赔偿。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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