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知产财经官网!

“袁米”擅用“袁隆平”姓名和肖像在薇娅直播间卖米,法院判了!

2022-04-27 12:08来源于 湖南高院
某农业公司的该商业性使用行为侵害了隆平高科取得的对袁隆平姓名及肖像的商业独占许可使用权益,且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并增加误购风险,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和第六条第四项规制的不正当竞争情形。遂判决某农业公司立即停止商业性使用袁隆平姓名和肖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隆平高科经济损失10万元。一审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文共计3060字,订阅后享全网免费阅读
单篇订阅

支付金额:

立即支付
知产财经付费内容 | 请订阅后查看全文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微信
请登录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