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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19万元!因恶意仿冒“古井贡”等注册商标标志被判刑

2021-04-29 11:53来源于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50000元,撤销被告人许某宣告缓刑三年的执行部分,与原判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90000元;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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