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柯雯 知产财经
知产财经获悉,近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专题报告《FRAND Economics: Valuation Methods in Licensing 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FRAND经济学: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中的估值方法》),围绕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中FRAND许可费的确定问题,对国际实践中采用的主要经济学分析框架进行了系统梳理。
报告除前言、导言和结语外,主体内容分为五章。在介绍标准化技术的经济价值及FRAND承诺作用的基础上,报告分别围绕可比许可(Comparable Contracts)、自下而上(Bottom-up)和自上而下(Top-down)三类分析框架展开,并在结语中总结不同方法之间的关系及适用场景,而非提出一种统一的FRAND许可费计算标准。

可比许可法
在可比许可章节,报告将该方法定位为一种“基于市场”的估值方法,其适用前提在于面对相似情形的独立交易方,往往会就相似资产达成相似价格。报告将分析拆解为识别可比交易、“拆解”已约定费率、调整费率以估算可比价格,以及评估相关费率是否落入FRAND区间等步骤。
其认为,判断不同协议是否具有足够可比性时,需要综合考虑许可所涉专利权利、实施相关权利的产品,以及影响谈判商业实质的其他情形,而不能仅依据最终费率进行简单比较。报告还指出,许可范围、专利组合构成、授权地域、协议签订时间、支付结构、是否包含交叉许可以及协议是否因诉讼和解达成等因素,均可能影响协议的可比性及费率的“拆解”与调整。
针对实践中大量SEP许可协议因保密条款无法公开的问题,报告也讨论了法院、仲裁机构如何结合公开判决及其他证据,对相关许可协议进行利用和调整。
自下而上法
在这一部分,报告主要围绕SEP技术贡献的价值评估展开,讨论如何通过对假设谈判的经济学建模识别专利创新本身带来的经济价值,以及如何对专利技术贡献及其经济价值进行实证评估。报告同时梳理了相关分析在数据获取、价值衡量等方面面临的实践问题。
自上而下法
报告指出,自上而下框架包含两个核心环节:一是确定整个技术标准对应的合理累计许可费;二是依据具体SEP权利人专利组合对标准的贡献,将这一累计许可费分配给该专利组合。围绕这两个环节,报告系统梳理了近年来国际实践中采用的主要分析路径及相关争议。报告同时介绍了该框架的“反向”应用,即用以检验某一拟定的专利组合费率所隐含的累计许可费是否合理。
在累计许可费的确定方面,报告介绍了实践中已经采用或提出的四种方法:参考SEP权利人公开发表的许可费声明、基于最小可销售专利实施单元利润率的分析、依据标准技术在下游产品中带来的价格溢价进行测算,以及从依赖许可技术的产品整体经济价值出发进行分析。报告同时强调,这些方法均已在实践中出现或被提出,但并不能视为普遍接受的统一标准,各自都存在适用条件、原理争议及局限性。
围绕专利组合价值分配,报告指出,最常见的做法是依据已声明SEP的数量进行统计,但仅凭数量可能无法准确反映不同专利组合的实际价值。因此,近年来不少案件开始结合专利必要性、有效性、侵权情况、技术重要性以及地域覆盖范围等因素,对价值分配结果进行修正。
结合多法域判例梳理方法的实践应用
除介绍各种分析路径外,报告还结合多个司法辖区的判例对相关方法的实践应用进行了梳理。其中,美国法院的判例包括将SSPPU利润率作为累计许可费基准的Innovatio案,以及以SEP权利人公开声明作为证据的TCL诉爱立信案;英国判例包括Unwired Planet诉华为案、Optis诉苹果案及InterDigital诉联想案。报告同时援引了中国(如华为诉Conversant、OPPO诉Nokia、ZTE诉三星等案件)、日本(苹果诉三星案)及德国(慕ZTE诉三星案)等司法辖区涉及FRAND许可费确定的判决,用以展示不同法院在采用相关估值框架时的具体思路及差异。
结语:方法互补,而非彼此替代
报告并未主张某一种估值方法应优先适用,而是对三类分析框架进行整体评价。报告认为,各种估值方法建立在不同的经济学假设和数据基础之上,不存在一种能够适用于所有SEP许可争议的普遍方法。在具体案件中,可比许可分析、自下而上分析以及自上而下分析可以作为相互补充的工具,通过交叉验证分析假设和估值结果,提高FRAND许可费评估的可靠性,而非彼此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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