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庞德· 陈 知产财经
冬日渐寒,铜锅涮肉再次成为北京食客的心头好。然而,据《法治进行时》报道,诸多消费者误踩仿冒门店。打开美团、大众点评搜“南门涮肉”,几十家门店齐刷刷跳出,招牌均为白底绿字,部分甚至连黄色小羊标识部分的设计都高度相似。不少老饕都曾踩坑——这根本不是记忆里天坛南门那家正版南门涮肉!如今北京街头的“南门涮肉”,一半是正版传承,一半是蹭字号的“李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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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本清源:真正的南门涮肉,到底是何来头?
正牌南门涮肉起源于1994年,最初叫宏源涮肉。创始人马龙在南二环天坛公园南门开出首店,凭借铜锅清汤、手切鲜羊肉的老北京风味圈粉,食客口口相传称“南门涮肉”。久而久之,这个源自地名的称呼便成了品牌代名词。2005年,北京宏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注册,统一供应链与服务标准,2006年拿下ISO质量管理、食品安全双认证,摆脱小作坊模式,向连锁品牌升级。如今,正版门店均标注“宏源南门涮肉”,全国共21家,北京仅9家,且坚持直营,从未开放加盟。
像所有含地名的商标一样,正版南门涮肉的商标布局之路波折不断,核心原因在于“南门”作为地名,商标显著性不足。其早在2006年就曾申请“南门涮肉”商标却被驳回,2012年才成功注册“宏源南门涮肉”核心商标(第43类餐饮住宿),后续又补充注册29类(肉制品)、30类(方便食品)等防御性商标,堵住品类漏洞。
正牌南门涮肉口碑爆棚之后,蹭字号的“李鬼”蜂拥而至。最直白的蹭法,店名直接叫“南门涮肉”,且店招完全照搬白底绿字设计。较“聪明”的蹭法,是在“南门涮肉”四个字中增列其他文字,既蹭品牌红利又降低侵权风险。更有甚者,除在店名中突出使用“南门涮肉”字样之外,还同步仿冒正牌门店的装修风格、餐具样式、服务话术等,通过整体营业场景的相似性强化混淆效果。
二、地名商标争议背后的法律分析
伪“南门涮肉”之所以能大行其道,核心是地名商标的显著性认定与合理使用边界模糊。“南门”作为通用区位名称,仿冒主体常以“地名属于公共资源,可合理使用”抗辩。该因素确实给“南门涮肉”的商标保护带来一定复杂性,但绝非不可逾越。
就标识本身可否作为商标获得保护而言,司法实践中,含地名商标保护的核心在于对标识显著性、市场知名度及使用方式正当性的综合判断。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南门”作为非行政区划的局部地名(天坛南门),不在绝对禁止注册之列。若能证明“南门涮肉”经长期使用获得“第二含义”——即相关公众将其与宏源餐饮的涮肉服务建立唯一对应关系,而非仅视为“南门地区的涮肉店”,亦可弥补其在显著性上的缺陷。
就被诉侵权行为而言,还需考虑其是否足以导致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为与正版品牌存在特许经营、分店等特定关联,以及相关使用行为是对地名的正当使用还是恶意攀附。例如,针对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大规模维权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曾作出官方回应:“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商标中的地名”。在“渝盛公司诉朝天盟公司”案中,法院也认为,虽然“朝天门”是重庆的著名地标,但被告的使用方式显然超出了描述其地理位置的必要范围,将“朝天门”作为其服务品牌的核心识别部分突出使用,极易使消费者误认为其与原告的“朝天门”火锅存在关联,具有攀附原告商誉的意图,因此不构成合理使用,构成商标侵权。
尽管司法实践中,“地名商标”的侵权判定需结合品牌使用时长、市场知名度、相关公众认知等多重因素,存在一定争议,但终究绕不开“诚实信用”这一商业经营中的黄金准则。地名并非侵权的“避风港”。不混淆消费者认知,不掠夺他人品牌成果,这正是诚信原则在商标领域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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