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据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官网消息,襄阳市行政审批局因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被通报。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官网通报
为推进招投标领域诚信体系建设,2021年9月襄阳市行政审批局联合8部门印发《襄阳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细则》,信用评价对象为参与襄阳市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领域相关经营活动的企业,分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交通、水利三个行业。
2022年5月,襄阳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综合信用评价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据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介绍,在信用评分审核过程中,当事人只认可经营者在襄阳市的纳税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等,对于经营者在襄阳市外的纳税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等不予认可,排斥经营者在外地的经营业绩,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公平参与招投标活动,损害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即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
在调查期间,襄阳市行政审批局进行了整改,对外地缴纳社保、纳税信息不予确认的问题予以纠正,同时组织相关审核部门进一步明确信用评价审核标准,规范审核行为。
考虑到当事人已主动采取措施停止相关行为,消除相关后果,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按程序结束调查。该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