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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非正常批量诉讼进行牟利,应予规制!

2025-08-29 09:52来源于 山西高院
商业维权本身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方式,但司法实践中,逐利性思维往往驱使权利人通过批量诉讼牟利。当诉讼成为权利人主要甚至是唯一的谋利手段时,就背离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初衷,应予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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