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的盗版加密锁、过期正版加密锁及破解程序,不仅卖得贵,利润也更高。”“同行”的一句话让他有了新想法,逐渐从中间商转型成为供货商——
售卖破解软件,后果很严重
工程建设领域计算机软件技术难度大、研发成本高,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技术保障。破解该类软件的加密验证技术措施不仅使研发企业遭受经济损失,还可能对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产生影响。近期,四川省隆昌市检察院办理了闫某等11人侵犯著作权案,通过厘清制售产业链、还原犯罪全过程,依法追诉各环节漏犯,揭开了盗版某工程预算软件的侵权黑幕。
销售盗版加密锁 牵出背后的供货商和犯罪团伙
A科技公司拥有1400多项计算机软件版权,是国内领先的建筑工程软件提供商。其热销产品某工程预算软件需要配合加密锁使用(有实物单机锁和虚拟网络锁两种),用户需从官网下载软件,购买对应的加密锁后才能激活使用。因运维成本高昂,2019年以后,该公司不再售卖永久使用的加密锁,开始以年费的形式售卖加密锁,用户购买后需定期续费升级,且不得出售、出租给他人使用。
2022年7月,郑某到隆昌市公安机关报案,称其使用从网上购买的某工程预算软件加密锁打开软件时,软件经常不稳定、容易锁机,怀疑是盗版。警方接到报案后,通过郑某提供的线索摸排到出售加密锁的电商店铺,发现店铺在没有获得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售卖加密锁,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于同年8月正式立案侦查。
由于该案销售数额大、涉案人员多,隆昌市检察院受邀依法介入该案,引导公安机关以郑某提供的报警线索为突破口,补充调取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物流信息、著作权权属证明等关键证据,逐层核实上下游犯罪事实,厘清制售产业链。2023年2月,向郑某销售盗版软件的张某被抓获归案。
“我从事工程造价工作,买的正版加密锁即将到期,因续费费用高,便在网上搜索更加便宜的购买渠道,经过对比,发现闫某售卖的盗版加密锁价格更加实惠,花5000元买回来后发现确实可以使用。”据张某供述,他认为自己购买的盗版加密锁比正版便宜一半以上,性价比较高、市场需求量极大,帮同行代买挣差价算是个商机,就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以及自己公司的网站上进行宣传,从中非法获利6万余元。
“正版加密锁年费近1.5万元,而犯罪嫌疑人以正品三分之一的价格销售盗版加密锁,并以此取得了较好销量。”办案检察官陈伟表示。公安机关以此为线索,发现售卖盗版软件的网店背后有稳定的进货渠道,顺藤摸瓜抓获了该案的关键人物闫某。至此,一个以闫某为中心侵犯他人著作权的11人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寻找技术合伙人 销售过期正版加密锁及破解程序
“最新全国通用版本,包售后免费升级,价格实惠还送教学视频。”2021年,从事工程预算的闫某在QQ群看到有人出售某工程预算软件的盗版加密锁时,萌生了一个“挣钱”想法:如果贩卖能打开软件的盗版加密锁,利润将十分可观。
于是,闫某主动联系了出售盗版加密锁的人,同时通过QQ群、微信群、朋友圈推销并售卖,从中赚取差价。据闫某供述,最开始其贩卖的是普通的盗版加密锁,虽价格便宜但容易出问题,在三个月内仅卖出10余件,盈利1000多元。
“高质量的盗版加密锁、过期正版加密锁及破解程序,不仅卖得贵,利润也更高。”一次偶然机会,贩卖盗版加密锁的“同行”向闫某提供了思路。经同行牵线,闫某开始代理倒卖质量高且获利更高的盗版加密锁、过期正版加密锁及破解程序,还在网络平台开设店铺,在短短5个月内积累了一批“忠实”客户。
看到售卖过期正版加密锁及破解程序带来的高额利润,闫某开始四处打听,寻找能破解过期正版加密锁的合伙人。直到2022年,闫某经网友介绍认识了从事软件开发工作的陈某。
陈某在厦门开办了两家公司,从事电脑维修销售、视频监控的安装维修,偶尔也兼职做软件开发。陈某发现,利用过期正版加密单机锁制作破解程序,可欺骗已过期的正版加密锁驱动程序通过身份验证,能稳定运行某工程预算软件。两人经商议,由闫某负责购买过期正版加密锁,以及将破解成功的过期正版加密锁和破解程序对外销售,陈某负责在没有任何授权手续的情况下,对A科技公司过期正版加密锁进行破解、后期维护工作。
自2022年3月起,闫某在网上向龚某、吴某等人购买过期正版加密锁,当客户需要购买加密锁和破解程序时,闫某将每个过期正版加密锁的信息发送给陈某,陈某根据每个过期正版加密锁的锁号、序列号编写代码进行破解,生成破解小程序后发给闫某,破解程序售价400元至3000元不等。用户收到加密锁后,在闫某的指导下安装与加密锁对应的破解程序,确保软件正常使用。
“最开始的破解程序不大稳定,软件有时出现突然不能使用、文件被锁、数据被清空等情况,我就发一些做插件的案例给陈某参考。到后来,软件运用十分稳定,我们就一直合作。”闫某交代说,其通过网络平台以900元至上万元不等的价格对外销售过期正版加密锁及破解程序,销售范围遍布全国多个省份。
2022年7月,A科技公司对盗版加密锁进行大清查。闫某担心被查,暂停了售卖“生意”。因大量文件被锁,一个月后,闫某再次联系陈某编写新的破解程序。“闫某称如果不继续售卖和进行后期维护,用户可能会进行举报。”陈某到案后交代道。
经查,闫某通过其网店、下级销售商林某等人及林某下线李某,销售破解程序或改写后的过期正版加密锁,截至案发,销售金额为2500万元,闫某及下级销售商共获利近700万元,其中,闫某获利300余万元,陈某获利241万元。在这一过程中,闫某也“成功转型”,从一个贩卖盗版软件的中间商变成了供货商,在他的张罗下,一条“非法购入—非法破解—网络销售—售后支持”的完整犯罪链条由此形成。
精准定性 让犯罪无处可逃
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公安机关分别以闫某等11人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向隆昌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查阅卷宗后发现,案件涉及多个侵权行为,如何区分行为定性、违法所得,确保案件准确定性、精准量刑,是该案办理的关键。
检察机关经综合研究认为,犯罪嫌疑人行为的最终目的是销售重新编码的加密锁,从而实现对被侵权公司正版软件的销售、出租获利,11名犯罪嫌疑人虽处于犯罪的不同环节,但均侵犯了被侵权公司的著作权。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隆昌市检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先后对闫某、陈某等11人提起公诉,同时根据各犯罪嫌疑人的参与行为、主观明知程度、涉案金额提出量刑建议。
2024年5月,隆昌市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判处闫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各并处罚金。其余9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均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一审判决后,陈某提出上诉。2024年9月,内江市中级法院二审改判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案件办理过程中,隆昌市检察院认为闫某等人售卖盗版加密锁、过期正版加密锁及破解程序的行为侵犯了A科技公司的知识产权,对A科技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通过告知A科技公司相关诉讼权利,引导权利人收集、准备民事侵权举证材料。2023年9月至2025年3月,A科技公司先后对闫某等11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经检察官的释法说理,11名犯罪嫌疑人在判决前向A科技公司进行赔偿,截至目前已实际赔付600万余元。
日前,隆昌市检察院还根据在办案中发现的系统漏洞、保护措施更新完善不及时易被破解、研发滞后等问题,向A科技公司制发风险提示函,建议强化软件后台技术监控,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同时,该院汇编了涉企常见罪名解释和案例,发放常见常发风险提示函,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搭建专项平台,畅通线上线下全覆盖企业法律诉求、检企对接联络渠道,拓展涉企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渠道,加强跟踪督办、结果反馈。
“打、护、防”相结合 为知识产权保护注入法治力量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恒通动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粉散预车间“李玉梅班组”班组长李玉梅:
在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坚持打源头、断链条,全面深挖彻查案件各环节侵权犯罪,并根据犯罪嫌疑人参与犯罪的行为和程度,进行准确定罪量刑,推动案件的高质效办理;积极落实权利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告知被侵权公司相关诉讼权利,帮助被侵权公司挽回损失,并向被侵权公司制发风险提示函,提高被侵权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将知识产权普法与警示工作融入服务企业日常,通过汇编涉企常见罪名解释和案例、搭建涉企服务平台、专项座谈会、主题宣传等方式,在给企业打好风险“预防针”的同时,促进企业增强“自护力”。
检察机关运用“打、护、防”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不但有力维护了知识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更为知识产权的发展和保护注入法治力量,对推动营造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全链条打击 软件侵权犯罪护航创新发展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惠彬:
计算机软件侵权案件往往面临证据收集难、犯罪链条复杂等困难。在本案中,检察机关准确定性,体现了对著作权法的深刻理解和精准适用。在实践中,如何准确界定不同环节的行为性质、区分主犯与从犯,是考验司法者专业水平的重要一环。同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本案中的成功实践,不仅是对侵权行为的惩罚,更是对权利人损失的有效填补,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的“惩罚性与救济性并重”的法治理念。检察机关通过全链条打击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犯罪,有效保护了知识成果,为软件企业的创新发展和国家新质生产力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