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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赔230万元!为网络文学作品提供数据刷量服务构成虚假宣传

2025-08-12 09:38来源于 上海浦东法院
针对作品推荐数据的刷量行为不仅干扰网络文学网站的正常经营活动,也阻碍广大读者获取优秀文学作品,损害作者持续创作优秀作品的积极性,破坏互联网平台乃至互联网产业整体的有序发展。本案通过对作品推荐数据刷量行为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有助于营造高效、有序的互联网营商环境,为互联网平台创新和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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