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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开店两次被诉侵权,支付的33万元赔偿款谁担?

2026-07-21 09:06来源于 人民法院报
在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中,特许人即授权方作为经营资源的掌控者,往往处于优势地位,其权利不仅限于品牌授权、收取加盟费,还享有对被特许人即加盟方的管理权和指导权。相应的,特许人的经营指导义务也应贯穿于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全过程,既包括对经营资源的合法授权,也包括日常运营的合规指导、侵权风险的及时排查。因特许人经营指导不当引发的侵权纠纷中,“加盟商是独立法人”绝不是特许人推卸责任的理由,法律风险应当与商业权利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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