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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剧经营者“挂剧引流”,构成虚假宣传!

2026-07-15 09:35来源于 广州互联网法院
随着微短剧行业快速发展,流量竞争日趋激烈,部分经营者背离诚信经营底线,通过“挂剧引流”、虚构服务内容等方式攫取用户流量,不仅损害原创内容创作者的合法商业利益,也欺骗误导消费者,严重破坏行业良性竞争生态。本案明确,经营者不得以他人热门作品为宣传噱头,作出与实际服务不符的虚假承诺,否则构成虚假宣传类不正当竞争。裁判充分平衡内容创新、流量竞争与市场秩序,鼓励合法合规营销,遏制流量至上、虚假引流等行为,对推动数字内容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指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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