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3月16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宣布优先安排远程办公,通过WIPO的全球知识产权服务申请以及通过PCT、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体系提交的申请均正常进行,WIPO的仲裁与协调中心也保持正常运营。同时,WIPO建议以电子方式传送信息。
欧洲专利局(EPO)
3月15日,欧洲专利局发布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时限延期通知。根据《欧洲专利公约》(EPC)细则第134条第(2)款和第150条第(2)款的规定,自通知发布当日及之后过期的时限,其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4月17日。4月1日,EPO再次推迟审查和异议程序中原定于4月17日前的全部口审,已确定视频会议的除外。若4月17日后疫情继续,该局将发布新的延长或救济通知。
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
3月16日,欧盟知识产权局发布第EX-20-3号决定:根据《欧盟外观设计实施细则》第58(4)条的规定,影响欧盟知识产权局前程序各当事方的所有截止日期在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4月30日之间(包括3月9日和4月30日当天)的法定期限,均延长至2020年5月1日。
欧亚专利局(EAPO)
由于Covid-19新冠病毒疫情的爆发,欧亚专利局发布通知: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4月15日,除接受欧亚专利申请及相关事务外,将暂时停止接待访客。同时,建议使用网络系统提交欧亚专利申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文件可正常接收(文件大小不超过10MB)。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
疫情期间,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将按照所在国政府规定开展工作。OAPI办公场所关闭,用户可通过电话或电子手段与OAPI联系。可为用户提供免费的文件存储服务,但庭审程序暂停。根据《班吉协定》及其附件的有关规定,2020年3月18日至4月30日(含4月30日)到期的程序,将延长至202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