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知产财经官网!

附判决┃商标代理机构协助“批量恶意抢注商标”,构成帮助侵权!

2025-07-31 09:15来源于 山东高院
本案系涉批量恶意抢注商标的新类型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近年来,批量恶意抢注商标情形频发,对于是否构成恶意抢注商标,应结合权利人商标知名度、被诉侵权人抢注商标数量以及与其经营范围是否相关等因素综合判断。对于扰乱商标注册及市场竞争秩序的恶意抢注行为,可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制。
本文共计1751字,订阅后享全网免费阅读
单篇订阅

支付金额:

立即支付
知产财经付费内容 | 请订阅后查看全文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微信
请登录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