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戚思飏 知产财经
知产财经从海外媒体ip fray获悉,近日,两家4G标准必要专利(SEP)持有者对卡车制造商PACCAR(帕卡公司)提起诉讼。
7月11日,美国NPE Longhorn的子公司L2 Mobile Technologies(L2MT)在美国得克萨斯州东区法院就两项4G标准必要专利起诉PACCAR。涉案的两项专利最初均由华硕(ASUSTeK)获得:美国专利第8,321,740号(“处理传输时间间隔绑定的方法及装置”)、美国专利第8,392,784号(“处理传输时间间隔绑定重传的方法及装置”)
7月18日,宏碁(Acer)在慕尼黑第一地区法院就一项4G标准必要专利起诉PACCAR的欧洲品牌DAF。涉案专利为欧洲专利EP2400687(“用于参考信号模式分配的方法及相关通信设备”)。
知产财经了解到,PACCAR(Pacific Car and Foundry Company)是世界最大的中型和重型卡车制造商之一,其历史可追溯到1905年,总部位于华盛顿州贝尔维尤,其市值约为500亿美元,与福特和通用汽车相当。
DAF(van Doorne’s Aanhangwagen Fabriek,荷兰语意为“范·多恩的拖车工厂”)由Hub van Doorne于1928年在埃因霍温创立,并于1996年被PACCAR收购。DAF是欧洲领先的商用卡车品牌,在荷兰、比利时、巴西和英国设有生产基地,并出口至全球,德国是其主要市场之一。
如果PACCAR被法院认定侵权,或将面临在得克萨斯州被判付巨额赔偿金和/或在德国遭遇禁令的风险。
案件后续进展如何,知产财经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