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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适用《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首案 “惠氏”获赔3055万元

2021-04-27 13:43来源于 浙江天平
杭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上述六被告共同实施了商标侵权行为,青岛惠氏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认为侵权获利至少1000万,确定3倍,最终全额支持惠氏公司、惠氏上海公司的诉讼请求,即赔偿3000万元和合理费用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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