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据媒体报道,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发布了《2020年卡拉OK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提出采取扶持性、阶梯式收费模式,就卡拉OK场所及迷你歌咏亭自正式复工之日起三个月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给予本地区实际收费价格五折优惠。
《实施方案》指出,停业期间,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协会免收卡拉OK场所以及迷你歌咏亭运营商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而卡拉OK场所及迷你歌咏亭正式运营第四个月至2020年底,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应足额缴纳。
许常海:《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陈锦川:从“爱国者”商标侵权案看商品类似性判定的“形”与“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