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叶许乐 知产财经
知产财经获悉,欧洲统一专利法院杜塞尔多夫地方分院(UPC Düsseldorf Local Division)于2025年11月11日作出裁定,在Hewlett-Packard Development Company, L.P.起诉中国公司Shenzhen Moan Technology Co., Ltd.及其德国经销商Andreas Rentmeister e.K.专利侵权的案件中,法院认定此前为通知中国被告所采取的全部步骤已构成有效送达。
此举意味着法院在未完成《海牙公约》规定的传统国际送达程序的情况下,即可继续推进针对该中国公司的诉讼程序。
案件信息显示,Hewlett-Packard Development Company, L.P.于2025年6月13日向UPC杜塞尔多夫地方分院提交了临时措施申请,指控Shenzhen Moan Technology Co., Ltd.及其德国经销商Andreas Rentmeister e.K.侵犯了其一项名为“逻辑电路”的欧洲专利EP 3 835 965 B1。
2025年6月18日,法院通过中国官方在线平台启动了对第二被告Shenzhen Moan Technology Co., Ltd.的司法文书送达程序。记录显示,送达文件于次日(6月19日)被转交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2025年6月28日,该临时措施申请成功送达至位于德国的第一被告Andreas Rentmeister e.K.。
2025年7月23日,Andreas Rentmeister e.K.向法院提交声明,表示已与Hewlett-Packard达成和解,并告知法院其不会对临时措施申请进行抗辩。随后,Hewlett-Packard请求法院就针对Andreas Rentmeister e.K.的申请部分作出判决。
由于向位于中国的第二被告送达未果,Hewlett-Packard于2025年9月15日设定截止日期,请求Shenzhen Moan Technology Co., Ltd.自愿接受送达,但未获回应。
2025年10月10日,Hewlett-Packard请求UPC杜塞尔多夫地方分院就送达状态向中国主管机关进行查询。法院准许了该请求,并分别于2025年10月20日和11月4日通过在线平台以中文提交了两次查询请求。直至11月11日命令作出前,两次查询均未获得回应。
在此前的2025年10月17日,UPC杜塞尔多夫地方分院已先行作出命令,批准了针对第一被告Andreas Rentmeister e.K.的临时禁令,责令其立即停止在多个欧盟国家的销售行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命令明确指出,针对第二被告Shenzhen Moan Technology Co., Ltd.的程序因送达问题暂未裁决。
在穷尽正式送达方式后,UPC杜塞尔多夫地方分院于2025年11月11日作出本案中的关键命令。法院在命令中认定,为通知Shenzhen Moan Technology Co., Ltd.所采取的所有步骤,包括通过《海牙公约》渠道的初次送达以及后续的两次查询,共同构成了规则意义上的有效送达。法院同时命令将该命令在法院官方网站上公示,以使被告公司无需送达即可知晓其内容。
附判决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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