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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起涉家电测评博主的商业诋毁案,判赔300万元!

来源于 青岛中院 日期 2025年09月02日

本案是全国首起涉及家电测评博主的商业诋毁案件。家电测评博主为商业目的发布测评视频的行为与消费者发表产品评论不同,属于市场经营行为。家电测评博主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经营者其发布的测评视频应当客观真实、有据可依,虚假的测评信息不仅会错误引导相关公众,也会侵害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家电测评博主商业诋毁案

  原告:海某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王某、成都佳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成都佳某公司)

案情摘要

  原告是知名家电产品制造商,成都佳某公司主营家电评测和电商团购业务,王某是成都佳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百万级家电测评博主。

  原告认为,两被告在其自媒体发布的被诉侵权视频包含针对原告家电产品的虚假信息、误导性信息,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商品声誉和商业信誉,请求法院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两被告作为专业的家电产品经营者,发布的测评视频使用对比、贬损的方式对原告产品进行虚假、引人误解的描述,足以导致相关消费者及社会公众对原告产品的质量和原告商誉产生错误认识,主观上具有诋毁原告及原告产品的主观故意,客观上造成了损害原告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后果,构成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判决两被告停止商业诋毁行为、发表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万元。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是全国首起涉及家电测评博主的商业诋毁案件。家电测评博主为商业目的发布测评视频的行为与消费者发表产品评论不同,属于市场经营行为。家电测评博主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经营者其发布的测评视频应当客观真实、有据可依,虚假的测评信息不仅会错误引导相关公众,也会侵害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本案厘清了规范商业测评和商业诋毁行为的边界,为商业目的的网络测评划定了红线,对营造合法有序的网络环境、保障市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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