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财经》> 案例 > 案例动态 >正文

“复制粘贴”知名餐厅的门店装潢,构成不正当竞争!

来源于 福州晚报 日期 2025年07月21日

门店装潢作为重要商业标识,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此案警示经营者,切勿通过“复制粘贴”知名品牌装潢“搭便车”,应坚持原创设计并形成显著区分,诚信经营、尊重知识产权,才是商业长久发展的正道。

  近年来,餐饮行业竞争愈发激烈,独特的店面装潢逐渐成为吸引顾客的“流量密码”。然而,一些商家为增加客流量,直接“复制粘贴”知名餐厅的装修风格,这种“装潢模仿”看似是经营捷径,实则已触碰法律红线。

  近日,马尾法院审结一起因抄袭门店装潢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福建知名火锅品牌“朱富贵火锅”获赔10万元。

  说起朱富贵火锅,福州几乎无人不晓,已成为福建省内知名海鲜火锅品牌。不少外地游客来福州旅游,这里也是美食必打卡点之一。


图源朱富贵餐饮微信公众号

  2023年,“朱富贵火锅”品牌经营者富贵海公司,对门店进行了整体装潢优化设计,并对部分装潢以美术作品形式进行登记,对门店内文字以文字作品形式进行登记,均取得《作品登记证书》。

  2024年初,该公司发现,后经营的另一家海鲜火锅店在多个关键装潢元素上与其高度相似,包括门店logo、迎宾区布局、收银台设计、员工服饰等,极易使相关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遂以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至马尾法院。

  被告的海鲜火锅店则辩称,相关设计属行业通用元素,且自身已明确标注店名,不构成混淆,不应担责。

  近日,马尾区经法院审理查明,两家门店在图形图案、颜色搭配文字排列等方面高度近似,“朱富贵火锅”品牌的装潢属于有一定影响的“标识”。许多消费者在社交平台上对被告火锅店给出“高仿版朱富贵”的评价,可印证从一般消费者角度,看到整体门店形象,即能联想到“朱富贵火锅”。被告海鲜火锅店的整体营业形象易使公众产生混淆,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因双方均无法举证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马尾区法院综合侵权情节酌定赔偿数额为10万元。同时,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公开致歉的诉求。

  承办法官提醒,门店装潢作为重要商业标识,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此案警示经营者,切勿通过“复制粘贴”知名品牌装潢“搭便车”,应坚持原创设计并形成显著区分,诚信经营、尊重知识产权,才是商业长久发展的正道。

本文共计1020字 ,订阅后享全网免费阅读

登录后获取已订阅的阅读权限

单篇订阅   年度会员订阅

支付金额:

立即支付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朋友圈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惩罚性赔偿500万元!“幸猫咖啡”构成对“瑞幸咖啡”全方位模仿

其他文章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