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
2022年,湖北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实践,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指示为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领会“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强盛之基、安全之要”的思想实质,以更高层次、更宽视野理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重大意义,把知识产权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努力让知识产权审判成为全省法院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生动实践和坚强后盾。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打造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优选地,助力武汉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着眼有效激励和保护创新,将司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持续发力
坚持全面保护、严格保护、合理保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软实力和科技创新硬支撑,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以先进理念引领裁判,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
一是注重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2022年,知识产权案件类型不断丰富,有关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网络游戏、人工智能及平台经济等新类型纠纷日益增多。为把准案件审判质效问题,湖北法院持续培育打造精品典型案例,形成具有示范价值和规则导向意义的司法裁判。全省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8516件,审结15277件,结案率82.5%;省法院受理3740件,审结3287件,结案率87.88%。辖区内审理案件还分别入选《2021年度中国法院知识产权50件典型案例》《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知识产权新规则案例适用》《人民法院案例选》。武汉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国际国内影响力持续提升,香奈儿、摩托罗拉、欧特克等跨国公司相继选择在武汉提起知识产权维权诉讼。
二是缔造知识产权法治化营商环境。关注前沿热点,精心审理好有关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使用费、移动平台软件干扰纠纷等新型、疑难案件,保障电子通信、生物医药、新型材料、高端装备等复杂技术领域的科研创新,构建起以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为基点的湖北知识产权司法服务框架,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聚焦湖北创新链、产业链的新部署,主动深入科技创新最前沿和企业生产第一线,走访华为、科大讯飞、长江存储、中冶南方等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精准、高效、可预期的知识产权司法供给。立足湖北自贸区、重点示范园区建设需要,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专题培训”“车谷创新知识产权座谈”等交流活动,吸引200余家高新技术企业参加,准确把握创新主体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保护新需求。统筹加大联企、帮企、惠企力度,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全省法院领导班子累计走访调研企业1721次,着力于打通司法护企“最后一公里”,助力我省建设“成本最低、审批最少、效率最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发展环境。
三是坚持最严格的司法保护工作理念。既要促发展,为经济发展构建宽松的营商环境,也要强保护,坚持树立最严格的司法保护理念。2022年,全省法院依法审结假冒注册商标、侵犯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78件,判处罪犯177人。十堰中院审理的涉假冒“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系列白酒等民生领域消费品尤其是食品安全类的刑事案件,涉案产品数量多、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在量刑时酌情从重处罚、慎用缓刑,多采用实刑与罚金刑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严厉打击,从经济上彻底剥夺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和再犯能力,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的同时极大鼓舞了权利人的维权信心。对恶意、反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坚决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增大民事赔偿力度。
二、着眼推进审判领域改革,不断改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体系
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司法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资源配置和案件审理机制,打造高效合理便捷的知识产权审判和司法服务网络。
一是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明确,湖北新增19家基层法院获得标的额为5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2022年基层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7789件,占一审知识产权案件54.28%。同时,继续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会同有关单位推动刑事案件批捕、起诉集中管辖,促进民事维权、行政查处、刑事制裁有效衔接;在行政审判领域邀请行政机关进行指导,推动建立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检察集中履职机制,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逐步形成层级贯通、全面覆盖、上下协同的知识产权审判布局。
二是深化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开展“全面提高审判执行效率”专项活动,明确12条措施,对专利技术等复杂案件,严格审限管理,推动知识产权案件立、审、执诉讼全流程提速,着力降低司法维权周期和成本。巩固拓展繁简分流审判经验,建立健全快审快结“绿色通道”,运用审前程序分流简易、系列案件,大力推进裁判文书简化,创新式地制作表格文书,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效。强化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等临时保护措施的适用,提高司法救济的及时性、便利性和时效性。2022年,省法院运用简案快审模式对约2000件涉KTV侵权案件进行了审理,案件均以调撤结案。武汉中院对专利技术类等繁案,严格审限跟踪管理,构建“类案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咨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确保办案质量。
三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以员额法官为中心组建多样化的知识产权审判团队,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水平。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建立院庭长权责清单制度,实现审判监督管理“全程留痕”。推动裁判标准统一,省法院发布《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指引》,挑选具有典型性、新颖性的34件生效裁判,明确法律适用标准。不断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就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参观座谈,有力促进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发展。
三、着眼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健全服务保护工作机制
深入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主动融入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努力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不断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浓厚氛围。
一是加强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衔接协作。严格落实“湖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信息数据共享、疑难案件共研、专业能力共建等机制,实现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标准相衔接、规范相统一、程序相协调。强化协同治理效果,联合行政执法机关深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荣获湖北省“双打工作”先进集体表彰。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妥善审理涉知识产权和反垄断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相关行政案件,并邀请行政机关“沉浸式”旁听庭审,针对行政执法中的难点、痛点问题,通过“下单点菜”“面对面教学”形式进行指导,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强化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协同。积极落实湘赣鄂三省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合作机制,有效应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犯罪活动跨区域的新特点,加强对高科技、新能源、知名品牌以及文化创意产业的司法保护。推进武汉“1+8”城市圈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深化跨区域人才交流、信息共享、执行协作,提升武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全省的覆盖和辐射作用。健全完善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司法协作机制,省法院召开了湖北自贸区法院司法协作联席会,主导并见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襄阳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和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三家自贸试验区法院签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区域合作协议》,助力更高水平创新开放发展。
三是凝聚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共识。坚持知识产权司法宣传与审判引导双轮驱动,突出司法宣传规模效应,三级法院上下联动,连续多年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既向社会公众传递法治理念,又为统一裁判尺度提供参考。在全省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进高校、进企业、进市场、进科研院所活动,结合抢注“汪玉霞”商标恶意诉讼案、“巴厘龙虾”餐饮品牌不正当竞争案等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理论教学、品牌成长、合法经营、成果转化深度融合,营造尊重创新、保护创新的社会氛围。
四、着眼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主动延伸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职能
把握审判工作在知识产权保护链条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摒弃被动思维,坚持全局站位,平衡好案件集中管辖与全域协同、依法严格保护与防止权利滥用等关系,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切实担当起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职责使命。
一是服务全省科技创新发展大局。积极回应市场主体疫后重振、创新发展需求,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加大对涉及企业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新技术、新业态案件的评估力度,依法慎用行为保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自主创新的负面影响。注重对新兴产业、重点领域、重要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动形成更多增长极、增长点,更好激发全省创新主体持续自主创新的内生动力。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审判工作,准确把握竞争政策,共审结不正当竞争案件333件,着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二是打造知识产权全链条司法保护和服务。聚焦知识产权创造、注册、审查、转移、转化、应用等全环节,积极研判其中可能出现的纠纷隐患、法律风险,尤其是金融质押、运营服务平台、科技成果“三权”改革等重点领域,推动审判和司法服务快速跟进,更好发挥司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统筹推动我省国内知识产权和涉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共进,围绕湖北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枢纽目标,积极应对与日俱增的海外知识产权挑战,公平公正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731件,展示保护创新、开放包容的自信与决心。
三是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溯源治理,推动构建便捷高效、协调联动的一体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格局。加强与专业机构、科研院所及市场主体等的沟通衔接,推动构建行业调解、行业自律、主体自护协同共进的良好格局,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完善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积极探索利用行业协会、社会信用机制、互联网平台等新型社会化纠纷解决机制,妥善化解涉知识产权领域内的矛盾纠纷,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效果。省法院与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就诉调对接工作开展交流协作,荆门等地法院与中小企业协会签订《框架协议》,合力打造行业专业调解新样本。
五、着眼提升司法能力水平,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及时跟进新领域、新业态、新技术、新问题,持续关注信息化、网络化对于审判工作带来的新突破,着力提升审判工作队伍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能力水平。
一是提高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水平。一方面,继续完善专业复合型法官培养机制,健全专业化审判人才梯队建设,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法官职业素养和专业化水平。以武汉中院为例,在审判力量配备方面,他们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和专业性,优先安排具有法律和理工科双重教育背景的人员充实审判力量。全市法院现有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人员54人,其中员额法官22人、法官助理17人,80%以上的在编干警具有硕士学历,6人还同时具有专利代理人资质。另一方面,不断壮大技术调查官、专家证人等“外脑”力量,依托26位咨询委员会专家和11位资深专利审查员,在全省范围推动共建共享、按需调派的工作机制,有效缓解知识产权技术类案件事实查明难题。2022年,全省法院邀请审查员以专家陪审员、技术调查官等身份参与技术类案件审理90件,技术类案件审理质效得到提升。专家陪审、专家证人、技术咨询、技术鉴定和技术调查官参与的“五位一体”事实查明机制建设还入选湖北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
二是引进高等院校“智库”支撑。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衔接合作,省法院在法律咨询、调查研究、论坛举办、法律实习等方面加强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沟通合作,共建审判实践教育基地和理论研究基地,取得积极成效。武汉中院、荆州中院、丹江口法院等分别与武汉大学、长江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开展学术交流,实现优势互补,着力突破知识产权人才瓶颈和疑难问题,增强本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发展内涵。
三是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信息化智能化。加强智慧赋能,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推广应用科技法庭、电子卷宗、智能辅助办案等系统,切实为法官办案“减负”,助推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实现“加速度”。坚持为当事人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在线诉讼服务,开展网上立案、在线诉讼、远程开庭、电子送达,通过智慧审判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效能,实现“信息技术多跑路,创新主体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