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上午,山东高院召开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山东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从六个方面向大家通报了2022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以及从三个方面介绍了2023年山东全省法院将重点推进的工作内容。
一、案件数量持续高位,审判质效不断提升。全省法院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三合一”机制效能,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民事、刑事、行政知识产权案件。2022年,山东全省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3986件,审结24553件。其中,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3606件,同比下降7.5%,审结24163件,同比下降2.33%;新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53件,同比增长21.31%,审结359件,同比增长36.5%;新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27件,同比增长68.75%,审结31件,同比增长82.35%。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山东增设20个具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山东具有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基层法院的数量达到41家。2022年,基层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6675件,占全部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的80.32%,中级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4085件,占19.68%,全省知识产权管辖“金字塔”格局初步形成。2022年,“精品案审判”再创佳绩,共有7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各类知识产权典型案件案例,在入选数量和质量上均创新高并位居全国前列。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科技创新成果保护。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科技创新的激励和保障作用,促进技术和产业不断创新升级。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长碳链二元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济南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鲁葫1号”西葫芦植物新品种侵权案,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伟科609”玉米植物新品种侵权案,入选“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二是擦亮“好品山东”品牌。依法支持商标品牌建设,积极引导权利人持续实际使用商标,依法惩治商标攀附、仿冒搭车等行为,助力打造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品牌。省法院审理的烟台“环球”商标侵权案,由于商标权人的持续使用,实现了对商标权的延伸保护;审理的荣昌“肛泰”商标侵权案,严厉打击中医药商标侵权行为,护航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服务保障文化“两创”。扛牢文化“两创”使命担当,促进我省文化事业发展与繁荣。淄博中院审理的“知网”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案,厘清裁判规则,回应社会期待,切实保障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四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坚持规范和发展并重,依法妥善审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省法院审理的“海信”“TCL”商业诋毁案,依法惩治利用“短视频”宣传虚假及误导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商业诋毁行为。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大众点评“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案,入选“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五是积极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科技发展环境。省法院审理的“美盛”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全额支持权利人1000余万元的赔偿诉求,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三、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省法院主要开展了六项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省法院在全国率先制定发布《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裁判指引》,细化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适用标准,《人民法院报》在头版进行了专题报道。二是优化知识产权审判格局。山东法院目前已形成“1+2+15+41”知识产权审判格局,以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为牵引,济南、青岛2个知识产权法庭为示范、其他15个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为重点,41个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为支撑,同时在重点开发区(园区)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21处,知识产权管辖布局进一步优化。三是深化知识产权“三合一”改革。目前,青岛、东营、威海三地全面实现中院、基层两级法院知识产权“三合一”,济南、潍坊、济宁、德州、菏泽五地实现中级法院知识产权“三合一”,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程序衔接进一步完善,全省法院“三合一”审判机制实质化推进成效明显。四是加强知识产权法庭建设。济南、青岛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来对山东知识产权审判的龙头带动效果明显,2022年,两法庭辖区内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283件,审结9557件,占山东知识产权案件总数的40%。2022年省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知识产权法庭试点工作表现突出集体”。五是推进技术调查人才库建设。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完成第二批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专家选聘工作,出台《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暂行办法》《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聘任技术调查官28名、技术咨询专家54名。济南和青岛知识产权法庭通过配备技术调查官、专家陪审员审理案件59起。六是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在充分利用最高人民法院现有“知己”“知彼”知识产权裁判规则数据库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山东法院精准化案例规则库建设,完成商标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侵权类知识产权案件要素化模块建设,实现裁判文书自动生成。青岛知识产权法庭上线跨网域异步质证系统,该系统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宣传推广。
四、凝聚保护合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全省法院主要开展了四项工作:一是健全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省法院与省科技厅签署《依法促进科技创新协作框架协议》,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强化反垄断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协作的实施意见》,与省版权局联合发布“2021年度山东省著作权保护十大案件”,与省农业农村厅建立交流协作长效机制。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枣庄、烟台、潍坊、聊城、临沂、菏泽等中院,济南历下、青岛市南、聊城临清、菏泽东明等基层法院分别与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与旅游局、司法局、仲裁委等联合出台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实施意见、知识产权案件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推动知识产权纠纷综合治理、源头治理。2022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案件146件。三是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交流。省法院应邀参加第三届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并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题作主旨演讲;作为省直政法系统唯一代表参加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新闻发布会;济南中院作为全国法院系统唯一代表,在“全国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视频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四是强化知识产权法治宣传。全省各级法院认真组织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泰安、威海、德州等中院,济南章丘、青岛胶州等基层法院走出院门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信息交流、诉前调解、纠纷预警等服务,积极赋能企业创新发展。
五、加强调研指导,精准发力提升审判质效。一是加强调查研究。省法院与潍坊中基层法院联动调研,形成《侵害商标权类案解纷研究》调研报告。东营、滨州等中院坚持为大局服务,制定符合当地特色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意见。二是强化审判指导。省法院搭建省级层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指导和交流平台,每两个月编发一期《山东知识产权审判参考》;对权利人在不同地区分别起诉多个销售商和相同制造商的情况下民事责任的确定问题及时研判裁判规则,加强对下指导。淄博、临沂等中院多措并举,统一基层法院裁判标准,积极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能力与水平。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全省法院主要聚焦三项工作。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开展线上学习,切实把干警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提升专业能力。省法院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举办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实务培训班,认真组织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业务培训活动。2022年,2名知识产权法官被省人社厅省法院联合评为“山东省优秀法官”。5名知识产权法官被评为“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三是淬炼职业道德素质。深入贯彻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关键之年。全省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促公正、提效率,重自律、强队伍,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公正与效率的统一,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全面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效果,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为此,山东全省法院在2023年将重点推进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服务国家战略实施。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依法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保障发明创造和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用精准审慎的司法裁判回应时代需求和科技进步,切实有效支持全面创新,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审判职能作用,服务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妥善审理种源种业知识产权案件,激励育种原始创新、持续创新,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和农业强省建设。妥善审理中医药知识产权案件,助推中医药守正创新,传承发展,服务保障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妥善处理数字权利保护与数字经济发展的关系,促进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服务保障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
三、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推动知识产权审判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省委《关于在全省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做好向省人大常委会的知识产权专项报告工作。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机制改革,完善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批捕、起诉集中管辖。加强济南、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建设,指导两法庭服务保障高能级开放发展平台建设。积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府院联动机制,进一步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附白皮书全文:
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
(2022年)
前 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要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2022年,山东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创新和公平竞争等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有效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一、案件数量持续高位,审判质效不断提升
山东法院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三合一”机制效能,准确认定事实,精准适用法律,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民事、刑事、行政知识产权案件。
(一)案件总体情况
2022年,山东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3986件,审结24553件,与2021年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收结案总数基本持平。其中,新收一审案件21082件,同比下降10.47%;二审案件2628件,同比上升21.16%;申请再审案件248件,同比上升143.14%;再审案件28件,同比上升180%。
图1 近五年山东法院新收、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图
(二)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情况
2022年,山东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3606件,同比下降7.51%,审结24163件,同比下降2.33%。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0760件,同比下降10.81%。其中,著作权案件10135件,商标权案件6572件,专利权案件1614件,不正当竞争案件1157件,特许经营合同案件712件。审结21620件,同比下降4.2%。其中,调撤案件13980件,调撤率为64.66%。山东法院持续加大诉源治理和诉前调解工作力度,有效推动知识产权纠纷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首次呈现下降态势。
图2 近五年山东法院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数量图
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及配套文件,批准山东增设20个具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山东法院具有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基层法院的数量达到41家,基层法院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诉讼标的额由5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2022年,基层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6675件,占全省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的80.32%,中级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4085件,占全省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的19.68%,全省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管辖“金字塔”格局初步形成。
图3 山东三级法院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分布图
2022年,山东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2587件,同比增长20.61%。其中,著作权案件992件,商标权案件939件,不正当竞争案件272件,特许经营合同案件186件,专利权案件128件。审结2319件,同比增长10.85%。其中,调撤案件898件,调撤率为38.72%。
图4 2022年山东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比例图
2022年,山东高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183件,审结909件。其中,二审案件881件,审结645件;申请再审案件213件,审结179件;再审案件17件,审结15件;管辖案件72件,审结70件。
(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情况
2022年,山东法院新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53件,同比增长21.31%;审结359件,同比增长36.5%。新收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295件,同比增长15.23%。其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134件,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93件,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案件36件,侵犯著作权罪案件23件,侵害商业秘密罪案件6件,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案件3件。审结303件,同比增长30.6%。
图5 2022年山东法院新收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数量图
(四)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情况
山东法院新收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27件,同比增长68.75%;审结31件,同比增长82.35%。其中,专利行政案件20件,商标行政案件7件。
图6 近五年山东法院新收、审结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数量图
(五)精品案审判再创佳绩
山东法院多年来持续实施和推进以知识产权案件“精细化管理、精品案审判”为核心的“双精”工程,取得显著成效。2022年,精品案审判再创佳绩,共有7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件案例,在入选数量和质量上均创新高并位居全国前列。其中,大众点评“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案入选“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美可辛”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长碳链二元酸”发明专利侵权案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伟科609”玉米植物新品种侵权案、“鲁葫1号”西葫芦植物新品种侵权案入选“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混凝土搅拌拖泵”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气体喷淋装置”实用新型专利权属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山东法院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切实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科技创新成果保护
山东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科技创新的激励和保障作用,加强对科技创新成果保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促进技术和产业不断创新升级。2022年,山东法院新收涉技术类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857件,审结952件,妥善审理涉及5G通信、海洋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植物新品种等高新技术案件。其中,发明专利权案件158件,审结175件;实用新型专利权案件421件,审结445件;计算机软件案件135件,审结176件;植物新品种权案件55件,审结44件;技术合同案件45件,审结52件;技术秘密案件20件,审结24件;其他23件,审结36件。
图7 2022年山东法院新收技术类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数量图
山东法院注重加强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保护,激励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长碳链二元酸”发明专利侵权案中,坚持有利保护司法理念,运用证据规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判决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共计500万元。该案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山东法院注重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和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力度,有效保障国家种业和粮食安全。济南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鲁葫1号”西葫芦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中,根据被诉侵权人在产品包装上使用的名称与授权品种名称相同,推定两者为同一品种,用好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及时解决案件事实认定难题。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伟科609”玉米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中,以行政机关查扣的被诉侵权样品作为待测样品进行鉴定,实现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该2案入选“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混凝土搅拌拖泵”及“气体喷淋装置”等2件实用新型专利权属、侵权案件,统一了相关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2021年度技术类裁判规则予以推广。
(二)擦亮“好品山东”品牌
山东法院注重加强驰名商标、传统品牌和老字号司法保护,依法支持商标品牌建设,积极引导权利人持续实际使用商标,发挥商标的识别功能,依法惩治商标攀附、仿冒搭车等行为,助力打造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品牌。2022年,山东法院新收涉潍柴、海尔、海信、王麻子、柳工、安踏、欧派、飘柔、PRADA等省内外、国内外知名品牌民事一审案件6572件,审结6034件。山东高院审理的“环球”商标侵权案中,依法认定商标权人于1958年在商标法施行前已经注册的商标继续有效,并且由于商标权人的持续使用,其商标权益一直延续,支持了商标权人的诉讼请求,充分保护了商标权人合法权益;审理的“肛泰”商标侵权案中,依法对公司高管与公司构成共同侵权作出认定,判决公司高管亦承担相应责任,严厉打击中医药商标侵权行为,护航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图8 2022年山东法院商标权民事一审案件图
(三)服务保障文化“两创”
山东法院充分发挥著作权审判对于优秀文化的引领和导向功能,扛牢文化“两创”使命担当,依法妥善处理传统文化以及互联网领域文化创作传播的著作权保护新问题,促进我省文化事业发展与繁荣,助力文化强省建设。2022年,山东法院新收著作权案件10135件,审结10623件。其中,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5328件,审结5420件;侵害作品复制权、发行权案件3299件,审结3280件;侵害作品放映权案件1106件,审结1100件。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占全部著作权案件的46.2%,是近年来数量最多的著作权类型案件。烟台中院审理的“写真摄影作品”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中,对“转发”和“转载”在信息网络传播中的不同法律性质作出了区分和界定,进一步规范了网络领域文化传播秩序。淄博中院审理的“知网”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中,厘清裁判规则,回应社会期待,切实保障著作权人合法权益。
图9 2022年山东法院著作权民事一审案件数量图
(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山东法院坚持规范和发展并重,依法妥善审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依法惩治强制“二选一”“刷单炒信”等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强化企业公平竞争意识,引导形成崇尚、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22年,新收不正当竞争案件1157件,审结1236件。其中,仿冒案件764件,审结822件;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283件,审结308件;商业秘密案件53件,审结59件;虚假宣传案件29件,审结27件;其他28件,审结20件。山东高院审理的“海信”诉“TCL”商业诋毁案中,依法惩治利用“短视频”宣传虚假及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商业诋毁行为,将赔偿数额由一审判决的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规范“短视频”宣传内容,净化市场竞争环境。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大众点评“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案中,严惩利用刷单方式炒作网络经营者信誉、损害平台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该案入选“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
图10 2022年山东法院不正当竞争民事一审案件数量图
(五)积极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山东法院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科技发展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服务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动互利共赢的国际经贸合作。2022年,山东法院新收涉外及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469件,审结457件。其中,涉外商标权案件275件,审结262件;涉外著作权案件150件,审结160件;涉外专利权案件17件,审结24件。在涉外商标侵权案件中,涉及普拉达、路易威登、北面、耐克、轩尼诗等国际知名品牌,涉及服装、香水、酒类等多种商品。山东高院审理的“美可辛”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中,在侵权人拒不提交财务账簿资料的情形下,法院依据侵权人全方位攀附权利人商誉实施长期侵权等事实,全额支持权利人1000余万元的赔偿诉求,依法从重打击侵权行为,该案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图11 2022年山东法院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数量图
三、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山东法院大力发扬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坚持深化改革和科技赋能双轮驱动,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
(一)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多次指出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实施惩罚性赔偿。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准确适用知识产权赔偿原则,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准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山东高院在全国率先制定发布《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裁判指引》,细化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适用标准,明确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强力提升山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人民法院报》在头版进行了专题报道。为指导山东法院审理好相关案件,山东高院发布《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裁判指引的说明》,对裁判指引条文制定的背景、依据以及如何具体适用进行了详细说明,刊发于《山东知识产权审判参考》。
(二)优化知识产权审判格局
2022年,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山东增设20家具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具有知识产权管辖权基层法院的数量达到41家。山东法院持续加强重点开发区(园区)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建设,青岛中院先后设立烟台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莱西莱阳一体化发展先行区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工作站,滨州中院设立高新区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聊城中院设立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菏泽中院设立曹县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山东法院目前已形成“1+2+15+41”知识产权审判格局,以山东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为牵引,济南、青岛2个知识产权法庭为示范、其他15个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为重点,41个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为支撑,同时在重点开发区(园区)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21处,知识产权管辖布局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审判体系进一步完善。
(三)深化知识产权“三合一”改革
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山东三级法院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工作有序开展。2022年,烟台、淄博、枣庄、泰安、日照、滨州、菏泽中院制定符合当地审判实际的知识产权“三合一”实施方案,通过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会签合作框架协议等方式积极构建完善与知识产权“三合一”相适应的案件管辖制度、协调工作机制。目前,青岛、东营、威海三地全面实现中院、基层两级法院知识产权“三合一”,济南、潍坊、济宁、德州、菏泽五地实现中院知识产权“三合一”,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程序衔接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全省法院“三合一”审判机制实质化推进成效明显。
(四)加强知识产权法庭建设
知识产权法庭的设立是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司法保护的新型举国体制。山东高院大力支持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试点工作,2022年,山东高院在全省范围选派2名优秀法官和2名优秀法官助理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学习锻炼,目前山东法院已累计向最高人民法院选派法官和助理11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试点评估座谈会,为推动完善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建言献策。2022年山东高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知识产权法庭试点工作表现突出集体”。济南、青岛知识产权法庭是全国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专门化审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两法庭成立以来对山东知识产权审判的龙头带动效果明显,有效服务保障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2022年,两法庭辖区内受理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283件,审结9557件,占山东知识产权案件总数的40%,多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典型案例。济南知识产权法庭开展植物新品种司法保护调研工作,形成《积极构建大保护格局促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调研报告。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发挥跨域管辖优势,与威海、潍坊等地中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跨域保护合作协议,举办胶东半岛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工作交流会,推动胶东经济圈一体化保护;围绕“打造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工作部署,对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新型产业走访调研,明确企业司法需求,开展精准司法服务。
(五)推进技术调查人才库建设
山东高院指导济南、青岛知识产权法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技术调查官相关规定,出台技术咨询专家、技术调查官、专家陪审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范专家参与诉讼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家智库作用,有效提升知识产权案件技术事实认定水平。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完成第二批技术咨询专家、技术调查官选聘工作,出台《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暂行办法》《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聘任技术调查官28名、技术咨询专家54名,协助法官准确理解和高效查明专业技术问题。两法庭现已通过配备技术调查官、专家陪审员审理案件59件,逐步实现技术专家参与庭审、勘验、保全等诉讼活动常态化。下一步,山东高院将建立山东法院技术调查人才库并接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技术调查人才库”,完善技术调查人才资源共享机制并建立与最高人民法院技术调查官调派衔接机制。
(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
山东法院扎实推进信息技术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科技在司法领域的深度应用, 实现信息化建设与知识产权审判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案例和裁判文书数据库深度应用, 在充分利用好最高人民法院现有“知己”“知彼”知识产权裁判规则库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山东法院精准化案例规则库建设,2022年共录入知识产权案例179条。根据山东智慧法院 4.0 类案审理模块系统推广应用工作部署,完成商标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作品发行权等侵权类知识产权案件要素化模块建设,促进裁判标准统一。实现互联网庭审常态化,山东高院知识产权案件互联网审理率达到93.56%。山东法院知识产权文书全年送达24273次,其中,电子送达23978次,电子送达率达到98.8%。青岛知识产权法庭上线跨网域异步质证系统,当事人在线上传电子化证据材料,庭前程序更加便捷高效,该系统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宣传推广;持续深化完善“智能3D证据管理系统”应用,出台《知识产权智能3D证据管理规定》,完成建模832件次,进一步推进规范化体系化建设。济南知识产权法庭出台《知识产权审判“智能3D证据”管理规范》,完成建模630件次。
四、凝聚保护合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山东法院凝聚社会各方主体力量,强化协同配合,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厚植尊重创新、保护创造的法治氛围。
(一)健全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
山东法院深度参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工程建设,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参与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等地方法规、政策制定。山东高院与省科技厅签署《依法促进科技创新协作框架协议》,加快推进科技与法治融合,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强化反垄断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协作的实施意见》,形成反垄断工作合力;与省版权局联合发布“山东省著作权保护十大案件”,加强著作权多维度保护;与省检察院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推动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等工作协调对接;与省农业农村厅建立交流合作长效机制,激励育种创新和保障种业科技自立自强。淄博中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作编写《知识产权司法维权指南》,营造保护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山东法院注重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切实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枣庄、烟台、潍坊、泰安、滨州、德州、聊城、临沂、菏泽等中院,济南历下、章丘,青岛市南、胶州,淄博周村,聊城临清,菏泽东明等基层法院分别与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与旅游局、司法局、仲裁委等座谈、联合出台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实施意见、知识产权案件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实施办法,充实知识产权调解员队伍、加强调解员培训,建立市场监督管理局、仲裁委分流调解及司法局选派人民调解员驻院调解,法院跟进业务指导的知识产权诉前调解模式,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化解途径。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促进知识产权纠纷依法、公正、高效化解,“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举措,通过司法确认既有效发挥行政机关以调解方式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高效便捷优势,又赋予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更强法律效力,依法保障调解协议履行,2022年山东法院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案件146件。
(三)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交流
山东高院应邀参加第三届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并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题作主旨演讲;作为省直政法系统唯一代表参加省政府新闻办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法院服务保障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亮点工作;济南中院作为全国法院系统唯一代表,在“全国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视频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介绍山东种业司法保护经验做法;山东法院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委派法官进高校就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行授课,应省文联邀请就新媒体时代文艺领域著作权维权进行座谈。滨州中院与市职业学院签署《知识产权保护理论与实践研究合作框架协议》,共建“知识产权保护理论研究基地”和“知识产权教科研实践基地”。
(四)强化知识产权法治宣传
山东高院连续21年组织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1年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中英文版)》和《2021年山东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进行中英文发布成为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公开新常态。组织开展贯彻实施民法典“五个一百”活动,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干警积极参与,推荐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典型案例、庭审直播,制作“法官说典”短视频,营造全民学典、用典、守典的良好法治氛围。全省各中院认真组织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评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年度十大案件,宣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成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典型案件庭审,以公开展现公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济南知识产权法庭召开“互联网+”创新创业综合示范园高新企业环境宣传座谈会,青岛知识产权法庭与市律协举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研讨会,济南、青岛、淄博、东营、泰安、威海、德州、聊城、临沂等中院,济南章丘,青岛即墨、胶州,淄博周村,烟台招远等基层法院主动向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信息交流、诉前调解、纠纷预警等服务,积极赋能企业创新发展。
五、加强调研指导,精准发力提升审判质效
山东法院坚持问题导向,担当作为,通过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持融入日常,加强审判指导,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效果。
(一)加强调查研究
山东高院立足山东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山东高院联合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院、烟台大学法学院对惩罚性赔偿相关问题进行调研,并举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疑难问题研讨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4万余字的《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报告》,为之后裁判指引的制定发布打下坚实基础。在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调整后,山东高院与潍坊中、基层法院联动调研,聚焦“一审如何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二审如何有效终审、精准定分止争;再审如何依法纠错、统一裁判尺度”,最终形成《侵害商标权类案解纷研究》调研报告,对全省该类型案件进行有效指导。济南知识产权法庭制定《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优化环境和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助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形成《关于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调研报告》《集成电路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报告》,及时掌握新领域新业态司法保护需求,针对特许经营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向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规范特许经营行业健康发展。东营中院制定《关于支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六条措施》,服务农业高新产业。滨州中院制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法治化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强化审判指导
山东高院年初围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工作要点,结合山东知识产权审判实际,制定《2022年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要点》并下发全省,明确全年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搭建省级层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指导和交流平台,每两个月编发一期《山东知识产权审判参考》,刊载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典型案例以及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经验做法,不断拓宽审判指导渠道;在对全省一审案件情况和二审案件改判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形成《2021年山东法院知识产权一审案件运行态势分析报告》《2021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改判情况及典型案件分析报告》,梳理山东法院一、二审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统一裁判标准;对如何准确把握作品认定标准,规范涉表情包美术作品侵权赔偿数额以及权利人分别起诉多个销售商和相同制造商如何确定民事责任等问题及时研判裁判规则,加强对下指导。济南知识产权法庭举办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二审发改分析培训会,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召开全市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调整工作座谈会,淄博中院研究制定《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疑难问题解答》,临沂中院形成解决类案标准认定、文书送达、公证文书效力等5个方面20个问题的工作方法,统一基层法院裁判尺度,提升两级法院审判水平。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山东法院始终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全面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相统一,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顾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术并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
(一)强化政治引领
山东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积极参加集中培训、专题研讨、知识测试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开展线上学习,切实把干警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山东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坚持每月开展4次以上集体学习,积极开展特色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作用,形成《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推动“十大创新”落实落地》调研报告,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主题青年理论联学活动。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开展“锐意创新建设未来”知识产权与青年座谈会、“庆祝祖国华诞及法庭成立五周年”等活动,推进党建与审判深度融合。
(二)提升专业能力
山东法院着力加强知识产权法官专业化培养。山东高院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举办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实务培训班,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多位资深法官授课;认真组织参加最高人民法院“新知讲堂”培训活动;选派2名基层法官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疑难复杂问题”同堂培训专题研修班;加强审判业务学习,邀请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就审判实务、文书写作问题进行授课。济南、青岛、菏泽等中院通过举办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培训班等方式,努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业务水平。2022年,2名知识产权法官被省人社厅评为“山东省优秀法官”,5名知识产权法官获评“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
(三)淬炼职业道德素质
山东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认真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深入贯彻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方法,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用足用好“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制度机制建设。
结束语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关键之年。山东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促公正、提效率,重自律、强队伍,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公正与效率的统一,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全面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效果,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