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消息,据隆基股份发布的公告显示,荷兰时间2022年3月3日,荷兰海牙上诉法院向荷兰隆基正式送达关于简易跨境临时禁令(案号/卷号:C/10/621252/KGZA21-563)的上诉判决。内容如下:
(1)判决荷兰隆基自判决书正式送达之日起不得实施涉及Hi-M03、Hi-M03m、Hi-M04、Hi-M04m、Hi-M05、Hi-M05m组件产品在比利时、保加利亚、德国、法国、匈牙利、列支敦士登、奥地利、葡萄牙、西班牙、英国及瑞士11个国家的直接和/或间接侵犯韩华EP2220689欧洲专利的行为;
(2)荷兰隆基向其在上述国家的客户发送整改函,并告知荷兰隆基提供的上述产品可能在上述11个国家侵权,要求停止继续提供上述产品(客户网站、产品说明书等提到上述产品),相关产品可返还给荷兰隆基,费用由荷兰隆基承担。
据了解,韩华为韩国十大财团之一韩华集团的子公司,曾是全球最大光伏电池制造商。该公司于2015年2月由韩华Solar One和韩华Q CELLS合并而成,后者曾是欧洲最大的光伏产品解决方案提供商。
韩华和隆基股份的专利纠纷已持续三年之久。2019年3月和4月,韩华宣布其美国子公司、德国子公司,分别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美国特拉华州地方法院、澳大利亚联邦法院,以及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提出诉讼,指控隆基股份存在专利侵权行为。
2020年6月,ITC裁定隆基股份未违反337条款并终止调查,韩华上诉无果。截至目前,隆基股份在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的案件处于中止状态。
同期,德国法院的判决截然不同。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一审宣判称,隆基股份侵犯了韩华的专利权,要求其召回2019年1月底以来在德国发行的侵权产品。
2020年7月14日,隆基股份向德国杜塞尔多夫高等地方法院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德国隆基与韩华的专利案仍处于暂停审理阶段,等待欧洲专利局专利异议审查结果;在澳大利亚联邦法院的案件处于诉状答辩和证据调查阶段。
去年3月,韩华还向巴黎法院对荷兰隆基、德国隆基和香港隆基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案件尚处于诉讼答辩阶段。
同年7月,韩华向荷兰鹿特丹地方法院提起针对荷兰隆基的简易跨境临时禁令申请。三个月后,隆基股份收到正式禁令。